为了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验证和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根据《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国家认监委决定2015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验证和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根据《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国家认监委决定2015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委托,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其中“光伏组件的光电性能测量(CNCA-15-B19)”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2015〕24号)的要求,为使本次能力验证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目的
开展本次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实验室、企业在光伏组件光电性能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企业在光伏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2、 参加对象及要求
具备光伏组件光电性能测量能力的实验室、企业均可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项目。
参与单位应当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如实报送测量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
参与单位应具备并使用自己的设备进行测量,循环测试的执行应符合IEC 61215:2005或IEC 60904-1:2006或GB/T 9535-1998或GB/T 6495.1-1996等标准的要求,并遵守能力验证计划中规定的协议。
3、 检测参数
光伏组件的短路电流(Isc),开路电压(Voc),最大功率(Pmax)等参数。
4、 报名
为保证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参与单位认真填写《国家认监委(CNCA)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5 年9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word 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发至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邮箱。请确认“报名表”上留有不少于两名联系人的电话号码、邮箱等有效信息,如因无法及时联络到联系人而造成的影响,项目承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费用
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单位,需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用3000元,款项请汇至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汇入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348056025868
汇款注意事项:
(1) 请注明“能力验证费”,并将汇款底单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2) 请将开票信息(至少包括:汇款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号、注册公司电话、注册公司地址)与汇款底单一起返回联系人邮箱。(发票均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6、 其他事宜
(1) 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要求,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对初测结果不满意或可疑的参与单位,将给予一次补测机会,补测单位需另交纳5000元补测费用。
(2) 各单位在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计划过程中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7、 联系方式
(1) 检测实验室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刚、李颖雯
电话:010-59796665-3529,010-59796665-3538
手机:18046504066
传真:010-64228215
邮箱:sungang@cgc.org.cn 、liyw@cgc.org.cn
网址:www.cgc.org.cn
(2) 组件企业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再辉
电话:010-59796665-3311
手机:13691068766
传真:010-64228215
邮箱:jiangzh@cgc.org.cn
网址:www.cgc.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2015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附件2:《国家认监委(CNCA)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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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验证和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根据《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国家认监委决定2015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