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区2014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有关要求,为用好国家下达我区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促进我区光伏电站项目科学有序的发展,我委委托咨询机构对我区2014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开展了评优工作,并形成了项目评优结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区2014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4〕679号)进行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区2014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4〕679号).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区2014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4〕679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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