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5年各省光伏备案建设汇总!

光伏联播2015-09-11 17:38:13 【盘点】2015年各省光伏备案建设汇总!-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下达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17.8GW),这装机目标不仅比去年的14GW大有提升,也比征求意见稿中的15GW有所超越。2014年光伏装机量仅完成目标的76%,今年为什么还提高?能完成吗?如何完成?现在进展情况如何?

 

2015年上半年光伏装机情况:完成7.5GW

2015年7月22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北京召开“2015年上半年光伏产业发展与下半年展望”研讨会。王勃华秘书长分析了2015年上半年行业的发展状况。

据能源局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量约为7.5GW(累计装机达到35GW),同比增长近30%,其中地面电站约为6.5GW。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局研究员王斯成表示,2015年备案总量可能至少是到20GW(不含自发自用项目和光伏领跑者项目),除河南、四川、海南三个省没有公布备案情况外,其他所有省都已备案完成。上半年项目开工率约40%,其余未开工项目主要受资金因素影响。

2015年国家能源局下达的装机目标:26个省区共17.8GW

先来看看2015年国家能源局给各省(市、区)下达的装机目标,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今年的目标中,没有提及分布式指标。一位光伏公司高层表示,没有规定分布式的数字,并不意味着国家不鼓励分布式,通知在谈及分布式不限制规模后,紧接着一句“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要随时受理备案,”意味着有关部门的决策速度,已在倾向分布式光伏电站。在今年的目标中,可看到政府对光伏扶贫项目的高度重视:光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以及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另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西藏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下面南度度按上图省份顺序为大家总结目前全国各省(区)的光伏电站建设进展情况,然后欢迎大家展开脑洞,大胆分析预测。

各省(区)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情况

河北:计划项目67个 装机规模147.7万千瓦

5月22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翼发改能源【2015】504号)文件。2015年,全省共安排光伏发电建设计划项目67个,备案装机规模147.7万千瓦。从市县看,张家口、承德、保定、邢台、石家庄、邯郸等重点区域,安排项目54个、124.2万千瓦,规模约占85%。列入建设计划项目的条件是“六优先、一必须”。列入建设计划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备案手续,对逾期不能备案和9月底前仍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取消建设计划。今后,对列入全省并网补贴计划和建设计划的光伏企业,都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山西:大同市成首个光伏领跑者计划基地

山西省发布2015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项目名单,建设规模为45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万千瓦另行安排。4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安排2014年结转和后备项目,优先支持建设实力强,并网条件好及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光伏发电项目等。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网时序靠前,优先列入国家计划,并网时序靠后项目结转至该市下一年度项目储备库中。原则上到2015年7月底,列入名单的项目要开工建设。

6月25日,大同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成为我国实施光伏产业“领跑者”计划首个获批的基地。今年,基地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100万千瓦。

 


 

内蒙古:新增光伏发电项目60个 规模80万千瓦

根据内蒙古发改委下发的《2015年度新增8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5]563号)文件。2015年度内蒙古新增光伏发电项目60个,规模80万千瓦,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最多,都是8万千瓦。

内蒙古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对于列入建设方案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在项目建设地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外,在项目建成前,不得变更投资主体,不得以转让建设指标为目的变更项目业主单位,一经查实,取消项目建设指标,不予申请补贴电价,涉及转让指标的双方企业5年内不得参与我区光伏发电行业的建设和开发。

 


 

 


 

 


 

辽宁:公布300MW光伏电站各市详细指标

5月,辽宁省公布了2015年300MW光伏电站指标,其中沈阳20MW,锦州30MW,阜新50MW,朝阳100MW,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各10MW。

吉林:可用分配指标为305MW 须签订目标责任状

吉林省能源局下达了《关于2015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2015]60号)文件,对吉林省光伏产业的发展作出了详细的指导。

2015年国家下达吉林省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300MW,因2014年靖宇赤松光伏电站5MW项目由于未启动建设程序,收回其5MW建设指标并纳入2015年全省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2015年可用分配指标为305MW。企业要在5月底完成项目备案手续并开工建设,10月末并网发电。企业及所在地政府与省能源局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建设进度快、落实好的企业,下一年度分配指标时优先考虑;对10月末不能实现并网的企业以及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的县(市)调减或不再分配下一年指标,对未铺设太阳能电池板的项目建设企业(含2014年结转在建项目),将取消分配的规模指标。

 


 

黑龙江:光伏电站项目投资主体需要通过公开招标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后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投资主体需要通过公开招标。2015年6月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大庆市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中标结果公示。此次建设规模:30万千瓦。其中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各10万千瓦。哈尔滨市及其他10万千瓦。

 


 

 


 

江苏:全省合计光伏发电省补规模200MW

4月,江苏省发改委下达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均实行备案制管理方式。备案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年度规模。对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可以一次备案、分期(不超过三期)实施,也可以分期备案、分期实施,但2015年拟开工建设的一期项目,必须明确本期建设规模,并且在以后年度安排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应满足单个项目总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35千伏、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等3个条件,建设场地仅限于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废弃物处置场所,以及不影响生态功能的滩涂、不改变农用地用途并且不影响生产功能的农业大棚和鱼塘。

原则上,6月底年度规模内项目开工率未达80%的,10月底年度规模内项目并网规模未达50%的,12月底年度规模内项目并网规模未达90%的,均调减本地区下一年度规模指标;12月底本年度新增备案全部自发自用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规模超过5万千瓦的,增加该地区下一年度规模指标。

通知附件《2015年各市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安排表》显示,全省13个省市中,盐城、徐州、南通新增建设规模分别为155、125、120MW,居全省新增建设规模前三位城市。全省合计光伏发电省补规模200MW。在光伏发电省补规模中,安排苏北五市重点扶贫开发规模75MW,分别为徐州13MW、连云港16MW、淮安15MW、盐城13MW、宿迁18MW,另安排徐州市对口支援规模20MW。

 


 

浙江:率先简化光伏上网电价审核程序 可快1个月

5月12日,浙江省下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全省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5】290号)文件。根据文件,2015年浙江地面集中式光伏和地面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100万千瓦(1G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全部自发自用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受规模限制。

2014年计划内在建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结转入2015年计划,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且不占建设规模,未结转光伏电站自动取消建设规模资格。

市发改委和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需以2015年光伏发电计划项目为推进重点,积极支持屋顶分布式以及“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多种开发模式,帮助项目业主协调解决建设场址、并网、电费结算等问题,并做好项目建设质量控制。

6月,浙江省物价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审核程序的通知》明确,已建成投产并按程序完成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向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申请结算上网电价及补贴资金,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单独审核确认。

“继分布式光伏电站余电上网电费结算问题得以解决之后,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简化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审核程序的规定。”浙江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电价管理处处长徐永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实施后,预计整个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申请过程至少可以节省1个月。

安徽:财政每年拨4亿元作为专项资金支持光伏扶贫

2015年,能源局下达安徽省的新增光伏规模为100万千瓦,安徽省备案了89个光伏电站项目,其中配置ppp项目的投标企业45家。第一季度,安徽省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万千瓦时。

7月3日,安徽省政府下发《安徽省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计划2015-2020年,用6年时间在31个重点县建设光伏电站96万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

2015年全省实施光伏扶贫16.8万千瓦。安徽省财政计划从2015-2020年,每年拨4亿元作为专项资金支持3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自主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发挥产业扶贫的造血作用。

 


 


福建: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有关事项

5月,福建省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有关事项,对列入《福建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要求福州、漳州、泉州、龙岩、三明、南平市发改委按闽发改能源〔2015〕231号文件确定的项目名单,通知各项目单位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备案申报材料报省发改委,并提出项目初审意见。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闽发改能源〔2015〕175号文和闽发改能源〔2014〕782号文附2。

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设区市电网企业分批汇总后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改部门备案。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江西:下达两批预分配计划

江西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600兆瓦,江西省能源局将计划分解下达各设区市预分配计划,下达吉安市预分配计划36个项目共73.28兆瓦。其中地面分布式项目4个共60兆瓦,屋顶分布式项目32个共13.28兆瓦。下一步进行项目备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力争10月底前建成并网发电。

为确保江西省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顺利完成,近日,江西省能源局下达了第二批预分配计划,吉安市有5个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列入其中,建设规模共111MW。至此吉安市两批共有40个屋顶和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列入省预分配计划,建设规模共计约182MW,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计划要求今年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

山东:新增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散于62个项目

2015年,山东省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80万千瓦,指标分散于62个光伏项目。4月,山东省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将新增建设规模分解下达各市,并要求各市应对拟纳入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严格筛选,优先支持前期工作进展扎实,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近期具备备案、开工条件,今年10月底前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7月中旬前,各市可根据项目备案、建设进展等情况申请对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进行调整,且每市仅可调整一次。本次项目建设情况将与今后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安排挂钩,10月底前,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

 


 

 


 

 


 

 


 

 


 

河南:光伏电站名录分为三类

在《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15年光伏电站指导规模备选项目的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到河南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表,从表中名单可以看出,河南省明确规模指标:光伏电站名录分为三类,一类为2015年建设指标总计620兆瓦,国家下达河南省建设指标为600兆瓦。二类为以往年转接项目总计590兆瓦。三类为备选项目为629.9兆瓦。

河南省2015年光伏项目名单,包含2015年新增项目以及以往年度结转项目。在名单中列入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计划的总共27个项目,其中15个项目均为豫发改能源〔2014〕1812号名单中转接的项目,这些项目均出现在2014年建设规模指标范围内且并没有开工,可见河南省不受国家规模指标控制,但河南省这种备案体制反而给开发光伏项目的企业增加了不少不确定性。为保障投资人和国家能源安全,我们应该避免重复投资、盲目投资。

 


 

 


 

湖北:采取评优的方式确定享受补贴的光伏项目

3月,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5]14号)文件,拟将本次评优结果中前25个项目列入2015年光伏电站备案计划,评优结果中后15个项目将作为替补项目。在国家能源局下达湖北省的2015年度规模指标范围内,湖北省能源局按照项目评优结果排序依次进行项目备案。4月30日前完成纳入指标范围内项目的备案,逾期仍未申请备案的项目取消列入享受国家资金补贴规模指标资格,按评优排序结果依次替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个月内未开工建设以及开工后8个月内未建成投产或投产前擅自转让的,取消列入享受国家资金补贴规模指标资格,按评优排序结果依次替补项目进行备案,并按此办法进行滚动替补。

2015年湖北省还出台了《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对2015年至2020年间的新能源项目给予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其中2015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光伏发电的项目,根据其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25元,光伏电站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1元(补贴标准均含17%增值税)。2016年至2020年并网发电的项目,电价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筹措和项目开发成本等情况另行确定。

 


 


湖南:筛选59个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建设方案并公示

国家能源局今年安排湖南省集中式和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建设规模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规模管理),湖南省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要求和2014年光伏发电计划实施情况,通过市州专题呈报、与企业对接,筛选出59个光伏发电项目(共66.6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和分布式地面电站40万千瓦),拟纳入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并在5月29日发布《关于全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公示》。

 


 

 


 

广东:光伏建设计划1215兆瓦 大规模分布式项目367.4兆瓦

6月26日,广东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广东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5〕2248号)。计划放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屋顶分布式和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对目前已落实屋顶资源在建或年内具备备案开工建设条件的较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兆瓦及以上),各市发展改革局(委)要重点跟踪协调,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2015年全省光伏电站建设计划1215兆瓦。其中2014年结转项目315兆瓦,2015年新增项目900兆瓦。再加上较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兆瓦及以上)367.4兆瓦,广东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共计1582.4兆瓦。

 


 

 


 

 


 

广西:将评优排序前21个项目纳入方案

《广西关于公布我区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的通知》指出,参与本次光伏电站评优的有南宁市等8个地级市申报的共26个项目,总申报容量1219.8MWp,广西发改委决定将评优排序前21个项目纳入广西2015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发改委决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施工进展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内部排序滚动调整和外部项目替换调整,最终按照项目排序、建成并网时间先后和规模大小分配国家下达广西今年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如有超出部分广西发改委将向国家申请追加指标或优先列入明年指标。

广西发改委将按照企业申请备案时制定的年度建设计划,对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不定期开展项目现场督查。对6月底前未能开工的项目,将对其实施方案中的排序进行滚动调整并向社会公布;8月底前,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调增或调减项目建设规模指标;对10月底前并网规模未及50%的企业,限制其下一年度规模指标;对10月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清理出实施方案并取消其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同时取消该企业申报下一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资格。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完成备案的项目,应于今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否则将取消其建设规模指标,企业需下一年重新申请。

 


 

海南:目前还没有公布备案情况

海南省发改委在2014年底下发关于申报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调查工作,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以及屋顶资源、市场消纳情况,提出2015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申请。各地应优先考虑在用电成本较高的工商业企业、新建建筑、公共建筑、屋顶面积较大且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建筑等领域安排项目,并填报《市(县、区)2015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计划及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但目前还没有公布备案情况,将国家下达的规模指标分解到各地区。

四川:备案规模可超国家指标的20% 重视配套电网建设

四川省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发改能源[2015]211号)文件中,明确了备案规模。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备案总规模可超出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的20%(作为本年度替补项目、下一年年预安排项目),以确保完成全省光伏电站建设年度计划任务。集中上网光伏项目单个项目备案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MW。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或以下电压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所发电量应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不允许向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供电),且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不超过20MW。文件还重视配套电网建设,要求电网企业适度超前合理布局电网建设,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顺利并网。

贵州:分解2015年新能源建设任务

贵州在《关于下在2015年贵州省新能源建设重点项目及发电计划的通知》中,对2015年新能源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了2015年贵州省新能源建设重点项目及发电计划,具体光伏项目如下图。

 


 


云南:建立太阳能发电专案业主诚信档案

4月,云南省发改委发布《2015年光伏电站控制性建设规模的通知》,提出为了确保按时完成2015年全省新增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60万千瓦指标,其2015年拟以140万千瓦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分配各州市控制性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覆盖49个光伏电站项目。

该方案还提出,2014年年底前各州、市未安排的年度规模指标将作废。2015年控制性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中的专案在投产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未按照太阳能农(林、牧、渔)业建设的,取消该地区和该专案业主下一年度新增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申报资格。

此外,云南省能源局将在2015年8月初检查项目,并以太阳能板铺设作为考核指标。7月31日前,凡太阳能板铺设达到或超额完成分配规模的,可获得全部分配规模指标,超额完成部门另行调增;凡建设规模超过50%分配规模的专案,2015年底按实际建设规模确定年度指标,但不得超过分配规模;凡建设规模低于50%的,调减规模指标至实际建设规模;未铺设太阳能电池板的,一律取消分配的规模指标。

云南省能源局还将建立太阳能发电专案业主诚信档案,实行太阳能发电业主黑名单制。获得新增太阳能电站建设规模的专案业主,两年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的、倒卖专案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在云南省境内开发任何能源专案。

 


 

 


 

陕西:史上最严光伏实施方案 向倒卖“路条”宣战

4月,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编制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5]359号)文件,初步确定新增16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达151万千瓦。

对项目备案后3个月内未落实开工条件和并网批复的,或2015年11月份前未并网的,则自动退出2015年新增备案清单,且不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业主2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项目。

实施方案内在建设,若今年10月底前未并网,则自动退出2015年年度实施方案,且不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

该通知不仅对往年“路条”进行清算,对新项目要求更为苛刻,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堪称史上最严光伏实施方案,虽不能彻底杜绝倒卖“路条”,但这次陕西发改委的意图很明确,有资金、有能力就干,没能力靠边站,无疑是向倒卖“路条”宣战,让更多有实力、干实事的光伏电站投资企业有更大的发挥空间,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甘肃:弃光限电严重的河西五市不安排指标

6月29日,甘肃省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能源局下达的5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予以分配下达,同时明确了光伏扶贫试点光伏电站配套规模指标,将25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指标分配给12个光伏扶贫试点县。由市、州能源投资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县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规模指标专项用于扶贫,不得挪作他用。

光伏扶贫试点配套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分配图

 


 

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安排如下:按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对弃光限电严重的河西五市,除配合特高压外送通道安排的项目外,不安排新增备案规模指标。对其他市、州,按电网接入条件和市场消纳能力予以安排(见下图)。

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表

 


 

通知要求各市、州研究确定的2015年备案项目清单,于2015年7月31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国家能源局,统一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

青海:已完成备案

在青海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宜的通知》(青发改能源〔2015〕46号)文件中,要求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每年上报本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建议计划,经省能源局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申请容量指标。省能源局根据国家批准的指标,分解下达各市州规模指标。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依据下达的规模指标进行备案。

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会同项目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自项目备案之日起,在1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期满30日前向备案部门申请延期。项目在1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光伏扶贫试点项目造价不得高于8.5元/瓦

作为光伏扶贫的试点省份,宁夏走在了前列,5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和宁夏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5]84号)文件,确定落实宁夏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名单,并确定了包括阳光电源、晶澳、北京仁晖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民新能盐池有限公司等一批实力雄厚、技术领先、负责任的光伏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文件要求实施单位主动维护光伏发电设备,及时清理维护光伏设备,争取多发电多收益,并承诺于2015年6月底以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网发电。

文件指出光伏扶贫试点项目严格按标准组织实施,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规定了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造价不得高于8.5元/瓦,且该定额主要用于核算专项扶贫资金配置金额以及农户回购光伏电站时的资金筹措比例。对于高出定额部分项目,由企业自行承担,具体以项目最终的“工程决算书(一级资质)”为准。

 


 

 


 

新疆: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已报送国家能源局

4月,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八个地(州、市)上报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计划。

新疆发改委结合各地光伏发电项目2014年建设情况,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电力市场消纳等建设条件,将国家给予自治区2015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指标130万千瓦进行了分解(详见下图)。

 


 

6月,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新发改委能源[2015]937号)文件,指出,新疆发改委已经将各地(州、市)上报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汇总形成新疆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新发改能源[2015]816号),并已正式报送国家能源局。方案中共有50个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吐鲁番地区9个、哈密地区8个、巴州7个、伊犁州6个、博州8个、阿勒泰地区6个、塔城地区5个、乌鲁木齐市1个。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备案、落实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并确保所有项目在10月30日前建设投运。

 


 

 


 

兵团:5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25个项目

4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第二、四、五、六、七、九、十、十二、十三师发改委下发《兵团发改委关于下达兵团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发改能源发【2015】147号)文件。

兵团发改委结合来报发电项目请示和2015年度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综合2014年项目建设情况、电力市场等因素,对2015年新疆兵团5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予以安排,共25个项目。

通知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于4月20日前向新疆发改委报送备案材料,对4月底前仍未完成备案手续的项目取消资格。要求督促项目开工建设,确保7月完成主体工程,早日并网运行。6月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调整方案,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要求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10月中旬对师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考核,并网规模未达到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


 

 


 

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能否完成?

2014年光伏装机仅完成目标的76%,今年光伏装机目标又比去年增长了27%,且2015年上半年光伏装机7.5GW,都没完成全年目标的一半,这让很多人怀疑今年的光伏装机目标到底能否顺利完成。

然而,也有不少人对光伏行业的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

 

2014年我国光伏装机目标未能完成,问题在于分布式光伏配套政策不完善、盈利模式不清晰以及下半年行业整顿等负面因素影响。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区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的热情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逐渐形成了以EMC、光伏扶贫为基础的盈利模式,这都有利于2015年分布式项目的建设。根据实地调研情况,现阶段我国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审批速度较集中式项目更快,在地方政府备案后即可从银行申请贷款,大幅提升了企业建设分布式项目的动力和资金实力。有分析师表示,今年已经没有大的瓶颈,融资已经放开,总体环境在改善。

2015年的装机目标虽然比去年又有提高,但是2014年光伏行业在政策补贴、商业模式、融资模式等多重领域有了长足的探索,可以说2014年是积累经验的一年。那么,2015年能否厚积薄发,一飞冲天呢?我们只能期待时间给我们答案。当然,大家也可以展开脑洞,大胆预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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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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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下达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17.8GW),这装机目标不仅比去年的14GW大有提升,也比征求意见稿中的15GW有所超越。2014年光伏装机量仅完成目标的76%,今年为什么还提高?能完成吗?如何完成?现在进展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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