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新能源项目并网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保障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能并尽并”,现将纳入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已移出的项目除外)且承诺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调整为2023年6月底前,其他要求继续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统筹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集中力量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为项目全容量并网做好服务保障。电网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并网手续办理工作,合理安排并网验收时序,保障新能源项目及时并网。
具体见下:
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新能源项目并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今年以来,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全省新能源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保障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能并尽并”,现将纳入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已移出的项目除外)且承诺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调整为2023年6月底前,其他要求继续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统筹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集中力量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为项目全容量并网做好服务保障。电网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并网手续办理工作,合理安排并网验收时序,保障新能源项目及时并网。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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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表示,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保障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能并尽并”,现将纳入2021年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已移出的项目除外)且承诺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调整为2023年6月底前,其他要求继续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