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针对“省内饮用水源区域能否投资建设水面光伏”的提问予以了回复。
回复表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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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针对省内饮用水源区域能否投资建设水面光伏的提问予以了回复。回复表示: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