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青海省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青海省太阳能发电及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并部署2012年工作,听取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着力推动太阳能发电及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青海省调整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清洁的新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打造战略型新兴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青海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荒漠化土地资源优势,按照积极、可靠、有序、经济的原则,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努力把青海打造成国家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和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基地。
会议强调,2012年,要抓住国家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战略机遇,加速发展太阳能发电及光伏产业,确保已并网的一千兆瓦光伏发电安全运行,力争再新建一千兆瓦光伏电站。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好国家光伏发电上网优惠电价,研究出台促进光伏发电的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接入及配套服务等支持意见。要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引导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多层次技术创新体系,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促进发电成本持续下降,提高光伏发电竞争力。要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启动骨干工程,提升输配电智能化水平,提高电网对光伏发电的接纳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要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加速推动光伏材料、组件及储能产品和装备的发展,力争年内形成完整的光伏产业链。要进一步提升融资水平。科学招商选商,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电网和光伏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光伏电站建设标准,创新光伏发电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青海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地方国有企业发展实力持续增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为全省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国资监管与促增长、增后劲紧密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好青海省政府应对工业经济下行的十项举措,确保国有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坚持以增量投入带动结构优化,着力推动国企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转变国有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效益最大化。会议强调,要不断提高国资依法监管水平。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切实改进对企业重大决策及实施过程的监管。贯彻好国有资本金预算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配置资源转增国有资本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要进一步健全引进与培养高端管理人才和技术团队的激励机制,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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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青海省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青海省太阳能发电及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并部署2012年工作,听取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