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裁定:比亚迪(商洛)实业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等7家涉案企业在本次行政复审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26家涉案企业适用于7.72%至30.42%的单独税率;江苏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瑞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涉案企业因未提交单独税率申请或证明,故适用于238.95%的中国普遍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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