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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阳能光伏应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7-05-23 0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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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呼和浩特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土默特左旗金山经济开发区太阳能光伏应用示范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土默特左旗金山经济开发区太阳能光伏应用示范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土财购准字(2017)78号

采购文件编号:JSKFQGWH-2017-CG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土默特左旗金山经济开发区太阳能光伏应用示范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196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投标的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须持有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供应商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5月22日至2017年05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商投标的提供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产品合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必须提供LED灯具、太阳能电池板组件、蓄电池、控制器检验报告)。

(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企业近六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8)企业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以上资料须授权委托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6日 下午2:30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6日 下午2:30

联系人:陈涛 电话:0312-2664462

手机: 13131255793

邮 箱:dingli-ct@foxmail.com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5/23/113438.html

责任编辑:s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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