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两建一推六保障”工作总体思路,利津县根据全县贫困人口规模和分布状况,自2016年9月份开始,分别在北宋镇、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明集乡、凤凰城街道、利津街道7个乡镇(街道)集中建设了1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建设规模1550KW,总投资1212万元,年可实现收益180万元。
目前,7个乡镇(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全部通过供电部门验收,签订了调度协议,实现了并网发电。该项目收益资金将采取专账管理、专款使用,除可提取适当管理费用、维护费用外,剩余收益用于建立利津县扶贫补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但收入仍不稳定的贫困人口收入达到市定贫困线标准以上。同时,利津县扶贫办与利津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利津县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办法》、《利津县光伏扶贫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扶贫专项基金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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