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海润光伏系列公司调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6-04-07 08:44:29 最新:海润光伏系列公司调整公告-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延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问闻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评估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华君电力有限公司、保华兴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瑞尔德(太仓)照明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华君电力有限公司、保华兴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华君电力有限公司、保华兴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公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杨继伟、张乐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延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延人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李延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李延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延人先生在公司任董事长一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李延人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孟广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李延人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孟广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宁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在宁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设立中宁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天津慧泽光电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天津慧泽光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慧泽”)成立于2014年7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天津慧泽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133.80元人民币,净资产38,722.3元人民币,2015年1-9月净利润为-4,965.16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天津慧泽。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天津慧泽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白山市润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白山市润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润鑫”)成立于2014年10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白山润鑫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755.69元人民币,净资产-20,343.39元人民币,2015年1-9月净利润为-1,26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白山润鑫。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白山润鑫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广州运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广州运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运鑫”)成立于2014年6月,由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广州运鑫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33元人民币,净资产-7,472.30元人民币,2015年1-9月净利润为-1,608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广州运鑫。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广州运鑫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湛江鑫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湛江鑫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鑫启”)成立于2014年7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湛江鑫启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6,051.70元人民币,净资产43,386.85元人民币,2015年1-9月净利润为-82.66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湛江鑫启。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湛江鑫启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孟广宝先生

孟广宝,男,1972年出生,持有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律学士学位,自1998年起担任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获辽宁省司法厅2003年文明律师称号;2007年起为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主席;2014年9月加入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华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77),现任华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兼主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6-06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宁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在宁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设立中宁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6年4月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中宁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宁县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宁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邱新

6、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邱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耿国敏(监事)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8、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9、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地面电站投资的业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定,如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如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于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将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2015年度业绩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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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比光伏网
07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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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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