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能源需求不断扩大,能源问题的日益凸显,大力发展新能源已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无论从我国能源安全供应、环境安全保障、地区经济发展,还是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出发,都应全力拥抱能源革命,加快推进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
期待“领跑者”计划再发力
“领跑者”计划无疑是2015年国内光伏界的主角。
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能源局2015年推出的一种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旨在鼓励能效光伏“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推广。为响应国家能源局的光伏“领跑者”计划,国内各光伏厂家都在积极完善自身技术,以期达到领跑者标准。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对新华网表示,“领跑者”计划自发布以来,与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紧密结合,引导行业从同质化竞争向注重高效产品转变,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步伐起到了引领作用。
隆基股份(601012)董事长钟宝申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也表示,自国家推出“领跑者”计划以来,对推动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钟宝申建议,希望领跑者基地的区域能够陆续扩大范围,让领跑者企业的产业也同步扩大使用范围,同时也要给出时间节点,比如在“领跑者”计划实施3年后,应该把“领跑者”的标准转变为行业的准入门槛,从而通过标准不断升级来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
虽然2015年只有大同采煤沉陷区1吉瓦领跑者基地获批,但是随着大同、济宁、包头、阳泉等地纷纷申报建设领跑者基地,基地扩容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
无独有偶,此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也曾强调,“十三五”光伏行业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实现产业升级。“我们现在已经在尝试做的,就是加大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的建设规模。”“2015年我们已经启动了大同这个100万千瓦的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后面还要启动好几个,到2016年我希望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甚至更大一些。”
据了解,企业加入“光伏领跑者”其实得不到任何资金上的补贴,但加入计划本身对企业提升自身的品牌效应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此外,就整个光伏产业而言,随着一些“领跑企业”成为业内标杆,将带动产业内的其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转换效率,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与发展。
隆基股份总裁李振国表示,国家能源局推出这个“领跑者”计划使中国的制造业向高端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全国有20%左右的产能可以满足“领跑者”计划的要求,如果“领跑者”在未来能进一步提高要求,会促进中国光伏行业整体水平的发展,进而与世界接轨,甚至会超越全球的光伏制造水平。
“领跑者”计划除了对行业走向高技术、高品质以及对技术进一步促进有重要作用,也是淘汰落后产能的有效方式。”乐叶光伏代理执行董事李文学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秘书长史利民对新华网表示,“领跑者”计划促进了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引导了整个产业普通电池高效化,高效电池产业化,推动了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计划推出以来,随着多个基地的规划和建设,确实提升了一线光伏企业的高效组件和电池的产能,拉动了产量,也间接促进了产业的技术进步转型升级,促进了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整个光伏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领跑者”计划该如何持续发力?对此,李振国对新华网表示,光伏技术的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也希望“领跑者”计划的指标能够与时俱进。
李文学则认为,目前,地方上只有宁夏出台了标要求,其他地方也应该出台一些政策和国家呼应起来,从国家层面再从地方层面推动使用高效的产品,逐步淘汰落后的产品。
史利民也表示,目前要加大产业转型的力度,现在还有很多低品质的组件在充斥市场,而我们很多高效的产品都销往了海外市场,只有进一步扩大“领跑者”计划,才能把更好更优质的产品留在国内,提升国内电站质量,当前“领跑者”示范基地的规模还不足以支撑先进光伏产能的大规模释放,建议加大“领跑者”计划的实施力度,促进产业的进一步转型升级。
同时,史利民还建议,希望“领跑者”计划示范基地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同时,对实施“领跑者”计划效果较好的制造端和电站企业予以重点的政策和电站指标配额支持,制定财税、金融的扶持政策。另外,在光伏扶贫项目中更应该保证电站质量,引入“领跑者”计划中的一些指标的约束和规范,更好地促进光伏扶贫项目高质量的完成。
提质增效助力产业升级
2015年岁末至今,国家能源局就频频祭出加速、规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组合拳。这对国内光伏企业来讲,无疑是重大利好。
2015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在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目标在1500万千瓦以上。“稳中求进”的新增装机指标再次印证了提质增效成为年度发展的基调。
2月18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专家座谈会给能源技术创新提升了新的高度。
3月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建立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到2020年,我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比重要达到9%。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末我国累计光伏装机将达1.5亿千瓦,是“十二五”期间的3倍多。
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家大力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背景下,在政策、技术、环境等多方利好因素叠加下,光伏行业发展将进入快车道。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其中,“光伏发电”这一热词的出现,再次让业内人士“倍受鼓舞”。
仅从岁末年初国家能源局的系列表态及两会期间高层的政府报告中,不难看出,2016年光伏市场将出现新一轮历史性的机遇。
业内人士分析称,新常态下发展经济需要构建能源发展的大逻辑,把能源技术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即是上述逻辑的根基。对技术创新的不懈追求是光伏行业的生存之道。
机遇与挑战永远并存
王勃华认为,当前全球光伏产业竞争形势非常严峻,我国虽然是光伏产品主要制造国,但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尚有差距,而创新升级是产业的核心和根本。“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产业应在产品科技含量和设备智能化发展方面做出更多突破。长远看来,大力加强技术创新、实现智能制造才是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升级的必经之路。
值得关注的是,两会期间,被业内称作“最严光伏政策”出台。在《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分配项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年度分布式、地面光伏、先进光伏示范区的规模与指标、项目开发秩序等监督管理做了详细规定。这就意味着,“十三五”规划开局年,光伏产业步入升级转型阶段,光伏制造企业不仅应加快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建设,也该注重光伏发电“质”的提升。
众所周知,产业转型离不开中国的脊梁制造业,“中国制造2025”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过去的一年中,高铁、核电、新能源装备的出口引人注目,“中国制造”开始从中低端向高端制造迈进。
行业困境待解
展望“十三五”,虽然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将会继续向好,但在整个行业蓬勃发展之下,光伏行业融资难、融资贵、拖欠补贴、弃光等行业“痛点”却依旧困扰着整个行业。
针对当前行业的融资困境,王勃华开出“药方”:一是引导资金流向高端产能生产制造,当前光伏融资热度偏向下游需求侧,应将资金更多注入上游制造业,从供给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采取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避免一刀切行为。
李文学分析认为,银行、投资者对光伏行业是有误解的,认为光伏是个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的行业,银行贷款时也会比较谨慎,不愿意给光伏行业贷款。所以要对光伏行业多做一些宣传,让金融机构理解光伏行业不是高污染的,所发的电力也是清洁的,而且整个能耗在发电2年内就能回本,即在25年的发电期,有二十多年都是净赚的利润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一些新的融资模式也已出现,所以在业务上光伏电站企业也适应市场需求,及时创新。
“现在普遍融资成本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确实是阻碍光伏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问题。”史利民认为。他还建议,首先,希望按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给光伏企业绿色信贷,提供优惠的贷款支持;其次,希望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牵头成立光伏产业专项投资基金,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再次,鼓励探索电站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等许多新型光伏项目的融资模式。靠组合拳来解决光伏行业融资困境,但是最重要的是国家在政策方针上要给予引导,对绿色能源给予绿色信贷的支持。
针对光伏行业一直以来的拖欠补贴“难题”,李振国认为,拖欠补贴对整个行业影响很深,希望政府能尽快落实补贴。
史利民则表示,最近相关部门已经在积极解决了。目前最重要的拖欠问题在于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主要是由可再生能源附加和财政专项资金组成的,但是两者的增收、拨付和监管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政府机构,因此在可再生能源附加增收不能满足补贴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就会造成一定的矛盾,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也比较繁琐,一般要用一年到三年,补贴拖欠周期太长,这都是补贴资金存在缺口造成的。虽然,现在增收有所增加但是还不足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大规模的发展。
史利民还希望,在源头上一是要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度电的增收的额度,以支持大规模光伏或可再生能源应用;其次应该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增收范围,比方增收居民用电,因为促进绿色电力发展是每个人都应该负的责任;三是把原来支持火电的增收拿一部分来支持绿色电力。在补贴审批的流程上进一步简化,以后实现实时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监控和补贴。
王勃华也建议,解决补贴缺口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多管齐下。重点在于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和简化发放手续,同时可与绿色证书政策相结合。
从弃光方面来看,2015年全年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392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80亿千瓦时,弃光率约为20%,在甘肃一些地区则达到31%。目前严重的弃光问题已经极大影响了光伏发电产业的积极健康发展。
受访的业内专家还建议,可以借鉴美国光伏融资思路,将光伏电站视为金融产品,可借助融资租赁、与信托产业基金合资、定增等方式快速做大规模,同时随着行业配套政策的完善,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更加快速扩张;弃光方面,可以加强输电通道和配电网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外送,扩大消纳范围,尝试建设更多储能电站解决弃光问题。
另外,在“光伏领跑者”计划的引导下,我国光伏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将进一步加快,随之而来的将是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到时将会抵消电价下调和限电带来的影响。 “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产业虽然面临各种发展困境,但随着国家支持光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以及国内光伏市场的不断完善成熟,影响光伏产业发展的各种困境或将一一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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