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八个多月的博弈,新一轮电改终于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及规范自备电厂等六个核心配套文件,明确售电、交易机构设立等细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六大文件划定了让全社会共享改革红利的路线图,未来“炒电”将成为可能。在电力需求低迷、万亿市场蛋糕再分羹中,电网公司、切入售电领域的发电集团以及地方电力公司等优势企业将上演“龙虎斗”,受益于此,企业和社会电价将降低。
国家发改委表示,未来电改将以综合试点、配售侧改革试点、输配电改革试点三种形式推进,不会有数量限制。目前云南、贵州已被列为首批综合试点,同时在深圳等七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输配电价改革将尽快覆盖到全国。《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了解到,12月初发改委将批准重庆、广东作为配售电改革试点,湖南、蒙东、江西等地也在申请入围,目前全国已有上百家售电公司成立。
建立电力市场被认为是新一轮电改的重中之重。《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电力市场体系分为区域和省(区、市)电力市场,与此相对应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或者电网企业子公司制,或者会员制等三类组织模式,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讨论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等工作。由各方选派代表组成,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拥有列席权和否决权。
据了解,目前云南、贵州正在组建省内电力交易中心,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组建)负责全国跨省跨区交易。“正在筹建相关市场管理委员会,有望在年底之前取得重要推进。”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表示。
电力市场搭建的另一个重点则是在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售电侧市场采取注册认定的准入方式,具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据了解,重点是“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如违反规定,须强制退出市场,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市场。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
《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地方政府参与改革试点积极性高涨,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等多个省份纷纷积极谋划、争取入围。其中,即将成为首批配售电改革试点的重庆9月初就提交了方案,政府将主导成立两家配售电公司,从事配售电业务经营,向政府指定的工业园、开发区或特定存量用户供电。江西省发改委也在同一个月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在新成立的南昌临空经济区,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改革试点。
与此同时,湖南国电投五凌电力公司10月申请参与国家配售电改革试点,拟联合智能电表生产商威盛集团合资成立公司,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建设发电机组、配售电项目,实行发配售一体化。而通辽市发改委也已向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申请,由国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蒙东公司经营区域内的霍林河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成立蒙东能源配售电公司,并列为国家配售电改革试点。
据不完全统计发现,全国已经注册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超过100家,其中不乏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以及神华等能源集团的身影。广发证券分析师王昊表示,2015至2020年,售电市场的规模高达14458.97亿元。除了电网企业,拥有发配售一体化经营权的发电企业、当地政府关系好的地方电力企业是最具有优势的参与者,同时拥有低电价水电资源将是售电侧放开后的核心竞争力。
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认为,电改打破电网企业单一购售电的局面,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竞争格局,在目前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煤价降低的情况下,企业和社会用户电价将降低,从而增加企业利润,拉动地方GDP增长。而且,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网建设的积极性,增加了配电网建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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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过八个多月的博弈,新一轮电改终于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及规范自备电厂等六个核心配套文件,明确售电、交易机构设立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