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信息拼图:关于能源“十三五”规划

能见派2015-10-28 09:31:37 一张信息拼图:关于能源“十三五”规划-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十三五”规划

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在即前,关于规划的话题又热闹起来。今年的风能、光伏大会上,多位部委官员都不同程度谈到了能源行业“十三五”规划的制订进展和思路变化。

信息虽然碎片了点,但足够的碎片拼起来也是一张云图呐。

宏观:

“十三五”是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切实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战略部署,就意味着我们要在“十三五”期间对能源生产、消费、体制、技术发展等领域开启根本性的转变。

从这一方面看,丹麦、德国等一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先进国家已经走近了世界的前列。目前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这些国家能源供应的主要组成部分。未来还将成为这些国家能源供应的主要来源。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到“十三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要达到15%,也就是说,“十三五”时期,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实现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应该是我们做好“十三五”规划以及行业管理的主基调。

因此,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和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应该是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根本要求和中心思想。

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根本要求和中心思想

风电:

风电的规划一定是引导性的

从个人来说,不愿意把风电规划做成刚性的规划,五年的时间尺度也没法精确的预测产业发展情况。所以,风电的规划一定是引导性的,同时会根据能源发展的战略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这个调整既包括规划目标,也包括配套政策。

所以,个人认为,一个规划是否科学合理,也要看规划期完成之后各项指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从这个角度看,风电“十二五”规划相对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规划。首先它的规划目标基本上提前完成了,但是超的不多,符合预期,其次大致的布局符合预期,第三相关政策大部分还是落地的。

并网消纳,补贴资金,成本下降没解决,定高目标没用

外界有很多传闻,包括调高了规划目标、布局安排,但是关于规划目标,布局安排,还有相关政策措施,还在研究过程中,还没有最终全部落定。

因为现在有很多我们觉得吃不准的东西,首先就是规划的目标。制定一个比较乐观的目标,可能很简单,只是一个数字,但产业发展也受到整个市场规律的影响。在并网消纳,补贴资金,与成本下降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即使制定了一个非常高的发展目标,将来如何落实,或者怎么才能落地,是需要慎重讨论的问题。典型例子就是“十二五”期间的海上风电,我们希望做到500万KW,但是现在实际上只有44万,这个可能一方面受政策的制约,另一方面市场机制在自发起作用。

其次,最近这段时间在推中东部和南方的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很多人对这一块也比较乐观。也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我们五批的计划对这些地区下的规划并不少。但是,越是这些地区,规划规模和实际建成规模偏差越大,所以这块到底在“十三五”期间到底有多大的资源量支撑整个规划落地,现在可能还在研究。

第三、弃风限电的问题,如果“十三五”期间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整个行业发展是没有意义的。装机可以增长很快,但发电量不会增长。这样实际上相当于造成了投资的浪费。

风电消纳,我们不认为它是一个技术问题,可能更多还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如果真正把风电的优先发电权落到实处,风电发展的规模可能将达到四亿千瓦,但是如果现有的调度机制各方面没有任何变化,可能对两亿千瓦的目标都觉得会有点悲观。所以,现在消纳的问题也是需要去考虑的制约因素。

风电“十三五”工作重点可能会放在政策调整上

“十二五”以来,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措施,也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产业发展规模和面临形势的变化,“十三五”期间我们觉得有必要做一些调整。

首先在补贴资金不能够无限量增长的前提下,如何设计更加有效和市场化的补贴政策,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另一方面不断促进风电产业的技术进步,还有如何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充分激发各市场活力,包括进一步完善宏观管理政策体系,落实国务院的该放给市场坚决放给市场,该管住要切实管住管好的工作部署,可能都需要系统的研究。所以,风电“十三五”工作的重点可能不是规划的目标和布局,可能会放在政策调整上面。

“十三五”整体规划可能会把握稳中求进的原则,稳首先是规划的最低目标,一定会保障一个不低于“十二五”时期的年度市场增量,这是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第二、大的布局原则仍然会保持稳定,第三、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会保留,确保开发企业和风电企业有一个合理的利润。

从“十二五”的经验看,在一个规划期内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我们觉得这是至关重要的。进,首先确保消纳,年度的建设规模上不封顶,多多益善,特别是不限电的地区,将会充分考虑地方发展的需求。所以,大家要更多的关注其他相关政策的落实,不要过于纠结规划的目标。

如何管好存量也是规划的重要内容

第三、要统筹考虑增量和存量的问题。目前,风电的装机已经突破一亿千瓦,虽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来说还是新能源,但存量总数已经不小。因此,“十三五”期间除了保证每年的稳定增量,以保证行业持续发展之外,如何管好已经建成的项目,不断提高行业技术水平,确保风电的有效利用,同时在充分总结已有项目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增量项目的技术要求,推动行业持续高水平的发展,也是规划的相当重要的内容。

风电行业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大到不能倒

其次,要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风电行业一定要不断的技术进步,把成本降下来,不然是没有前途的。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现在风电装备制造,选址设计,运行管理以及后期维护等环节也都有一些优化提升的空间,我们会通过市场竞争引导企业把这些潜力挖掘出来,只有把成本降下来,整个行业的蛋糕才能做大。

真正的市场竞争,会是非常残酷的。整个风电行业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大到不能倒。所以,估计一定会有企业到时候适应不了竞争,或者无法生存。但我们肯定不会随便的干预市场,我们希望剩下的都是优质企业。

第三、一些管理措施会做相应的调整,简政放权的工作还会继续推进,市场机制的建立我们也会加快。同时,我们会更加重视风电的利用问题,加强对地方政府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责任考核。

补贴是一把双刃剑

简而言之,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我觉得第一件事情,可能是我现在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尽快的解决补贴资金的问题,确保整个行业现金流和资金链的健康,这个东西是关注整个行业生存的问题,可能现在风电的压力还没有光伏那么大,目前也有了一些初步的方案,但是我们现在还在跟有关部门沟通。

其次,我可能是想尽快的制定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全行业保障和收购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光伏发电的限电和优先发电权的问题。

第三、可能会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对风电,按照省、区、市的范围设定发展目标。此外,可能还要进一步的推动简政放权,简化风电项目的市场准入,同时采取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的发放时效,减轻企业财务成本。

第四、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可能还是要通过市场竞争,在“十三五”时期推动风电开发成本进一步大幅下降。要达到愿景,还需要大家勤练内功。

补贴是一把双刃剑,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在补贴的条件下把蛋糕持续、快速的做大,它一定会受到补贴资金的制约,最后规模会受限。如果风电发展的好了,在整个电力供应中比重达到20%-30%,甚至更高,一年的补贴需求将近六千到一万亿,这笔钱从哪儿来?这种补贴方式是不可能的。

所以,如果我们需要更加广阔的市场,创造更大的蛋糕,就必须不断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逐步减少对补贴的依赖,只有到了不需要补贴的时候,我们才会摆脱它的枷锁,迎来新的蓬勃发展的契机。

有一点得提醒一下,如果还是按照这个思路来制定政策,“十三五”时期风电市场的竞争会非常的激烈,而且最后不一定会有很多家企业能剩下来。但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整个行业蛋糕或者发展前景一定会非常光明。

我们也会去推合适的税收政策,像化石能源这一块,它也必须得把它的环境成本体现出来。这是两件事情。甚至包括弃风限电和补贴资金也是两件事情,弃风限电是政府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它体现的是政府责任。但是,补贴强度的不断下降,应该是行业发展的共同责任。

将来我们的作用会越来越次要

要更加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方面的主观能动性。目前可能除少数大型水电项目外,可再生能源的管理权限已经全部下放到地方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也需要转变思想,彻底摆脱过去的依赖审批,完全跟着政府指挥棒走的习惯,要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动推动力量,要加强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可能将来这个产业发展的好不好,我们起到的作用会越来越次要,可能首先是企业,其次是地方政府,这个不是推卸责任。按照新的市场机制的要求,它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必须说明,对于某些地方政府随意出台地方保护政策,包括违规征收各种费用,包括强迫与其他产业捆绑等等这些,我们是坚决反对的,这个不符合市场化的精神。也希望这些政府能够更加有大局观、市场观和改革观,能够看的更加长远,而不是眼前利益,尽快要把这些错误做法纠正过来。

光伏:

制定规划目标的依据是两个指标

对于“十三五”的一些规划目标,我想主要目标还是两个指标:第一、2020年习总书记提出的15%的目标。第二、2030年20%的目标。

实现这个目标,各方面都有自己的权重比例,包括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包括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也包括风电、水电的一些开发格局和开发程度,光伏应该放在最积极的层面,可以有更宽广的伸缩空间。

应该到“十三五”末的时候,光伏承载的力量,应该有更大的空间,因为光伏不像其他的可再生能源,水电受限制,开发程度会越来越低,每年保持2000万千瓦差不多,风电也是差不多。光伏全球人人可以享受,它相当于是公平的。所以说,它很大的伸缩空间。

这两个目标,是我们制定光伏规划的一个基本依据。

还有一个依据就是全球市场和国内市场转型的依据,它应该是对光伏上游产业来讲的,下游可以无限扩大,除了补贴之外,但是上游也有一个持续发展的问题。所以,制定指标的时候会考虑综合很多因素。

“十三五”大致目标是1.5亿千瓦左右

市场有保证,核心竞争力还是技术储备,然后企业竞争。“十三五”是企业竞争更加激烈的时期,我们的质量、效益管理更应该纳入视野,产业可持续发展是更关注的问题。“十三五”的目标,大致是1.5亿千瓦左右,每年新增2000万千瓦的目标,每年也不是严格按照2000万左右上下波动,总的来说是这么一个指导目标。

因为现在中东部,包括分布式都有一些市场空间,特别是分布式的,在目前电价政策下,拓展市场还有一定难度。所以说,“十三五”还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结合电力体制改革。

同时,光伏和光伏农业,光伏渔业,水光互补,还有大的基地建设,综合基地建设相结合,所以也会萌发一些市场空间。西部主要是建设西部的光伏电站,同时西部还会有一些综合的结合风电送出的,外送的一些光伏基地和风电基地,打造成新能源基地,也有像青海的一些以光伏为主的发电基地,也有和水光在一起的,都是我们的发展模式。

外送更加依赖于光伏发电成本下降

总体来讲,“十三五”、“十四五”,特别是外送更加依赖于光伏发电的成本下降,它的规模量。总体目标,规划里面会谈到,成本问题,要实现发电侧、用户侧,用户侧平价上网,发电侧也要进一步下降到30%,40%。

对于能源结构,也会提一些要求,就是光伏发电在电力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达到7%,8%左右。所以,对于这个比例,我们认识到什么问题呢?

就是光伏目前在电力系统的规模还不是很大,但是在部分地区,特别是在环境要求比较高的地区,或者节能降耗,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这些地区,光伏发电占未来能源结构的比例会逐渐上升,这个比例到目前还不是很大,但是我们在思考我们“十三五”的时候,在指标不大的时候,要做好哪些内功。还是要降低成本。

会多元化的推进一些渠道、园区,还有一些城镇、居民社区,还有农业设施,包括闲置土地,还有建筑一体化,移动电源,这是分布式的。西部电站现在做的比较成熟,主要是消纳市场和外送问题。分布市场还在继续细化,同时配合一些指标。重点工程会结合一些重点经济带,重点经济保护区,包括打造各种基地,这些都是在不断探索和磨合当中。

政策着力点就是对光伏发电的目标引导

政策着力点就是对光伏发电的目标引导,在总体全国的目标之下,会通过年度管理的方式来和大家协调各省的一些规模,同时配合可再生能源发展,配合配额制的实施,也会对地方提出可再生能源目标的总体要求,各地在他提出积极性目标的基础上,会细化光伏的一些指标和目标。当然,这是引导性的。然后我们对于这个光伏的指标也会有一些滚动调节的机制,这些宏观上来引导。

对于财政的支持政策,现在最急的就是补贴资金问题,我们也感到资金问题管理上也有待于优化,部门上也有待于优化,在管理层级上也有待于优化。但是,这些东西不是一时一会儿能改变的,所以还得在现有基础上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再着眼于长远来优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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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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