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12.61, 0.59, 4.91%)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阿克塞政府”)为加快阿克塞县境内的太阳能资源开发步伐,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于2015年10月10日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阿克塞政府同意旷达电力在阿克塞县投资建设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三年内分期建成。其中2016年建成一期100MW,以后每年申请并建成100MW。
阿克塞政府承诺在旷达电力获得光伏指标的前提下,以合法手续提供给旷达电力300MW光电项目所需项目用地。本协议签订后,阿克塞政府优先预留旷达电力300MW光伏发电的土地资源,如若一年内没有按期完成,本协议自动失效。
阿克塞政府在旷达电力项目前期申报、建设和运营期间,协助旷达电力转报项目前期和核准文件,提供相关手续的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建设场地的相关工作,并协助旷达电力享受国家有关新能源优惠政策的执行。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快速有效地拓展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业务,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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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12.61, 0.59, 4.91%)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阿克塞政府”)为加快阿克塞县境内的太阳能资源开发步伐,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于2015年10月10日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