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华社报道,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其间接全资附属与中国电建北京订立EPC协议,内容有关中国江西省余干县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项目第一期开发,公司同意委聘中国电建北京就项目提供工程、采购和施工服务。服务代价估计为4.39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5.36亿港元)。
作为光伏发电站项目开发商,集团须委聘承包人提供工程、采购及施工服务,以兴建其发电项目。中国电建北京为知名的EPC承包人,并拥有丰富的当地资源。集团相信其可提供符合集团期望所需质量标准的服务。基于上述理由,董事相信并认为工程、采购和施工的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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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华社报道,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其间接全资附属与中国电建北京订立EPC协议,内容有关中国江西省余干县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项目第一期开发,公司同意委聘中国电建北京就项目提供工程、采购和施工服务。服务代价估计为4.39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5.36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