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于2015年9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73,000股。
据了解,2015年7月6日,林建华先生首次增持了非限售流通股65,000股;2015年9月2日,林建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73,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82%。
本次增持后,林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638,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1.3030%。
林建华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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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于2015年9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73,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