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天宏虹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铅山湖坊镇20MWp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名称:江西铅山湖坊镇20MWp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THYG2015005
所属行业:电力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招标人:铅山县天宏虹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宏阳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江西铅山湖坊镇20MWp光伏电站项目。
2 建设地点:江西省铅山县湖坊镇中李村。
3 招标范围:
本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MW并网光伏电站场区(含35kV开关站)的土建、安装、调试、试验、并网总承包。
负责环保、水保、消防与场内外防洪堤的建设、评估等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甲供设备材料范围: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直流电缆(不含35kV开关站内部分)、交流动力电缆(不含35kV开关站内部分)、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综自系统(不含消防、环境检测系统)、系统通信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的施工、调试、试验、手续办理等所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如有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本次招标项目的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已开工且收到承包方开具的与预付款相对应的银行履约保函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
2)进度款: 支架安装完毕承包方提请验收,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组织该分项工程实体和施工资料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竣工验收款:全部建设容量并网、240小时试运行通过验收且《竣工验收签订书》下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
4)质保金:合同总额的10%。《竣工验收签订书》下发后的 12 个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质保款。
5 开工计划及建设工期:
2015年8月10日开工,2015年10月25日竣工,具备并网条件。
6 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能够承担相应法律、经济、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且依法缴纳税收,有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组织;
3)具备以下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的一期项目 在中标后10日完成形象工程,保证投标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并网;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 报名时间及要求:
1)符合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5年8月 14日至2015年8月 20日,每日9时至18时(北京时间),按以下方式报名:
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联系邮箱。(见后)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
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执照许可证、有关签定材料;和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等。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
2)潜在投标人收到天宏阳光投标邀请函,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不含发票售后不退。
8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暂定为2015年8月20日 10点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顺义区马坡镇复兴四街3号金蝶软件园A座803
9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宏阳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顺义区马坡镇复兴四街3号金蝶软件园A座803
邮 编:101300
联 系 人:刘瑶
邮 箱:yaoi.liu@hongsolar.com.cn
联系电话:13811247397
010-60498799转8029
备注:报名审核通过后,各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电汇底单扫描后发至联系人邮箱。标书费经确认后(以汇款回单为准),联系人统一把标书发至各厂商邮箱内。
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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