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海天达42团光伏汇流箱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索比太阳能光伏网2015-06-12 11:33:26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北京市
投标邀请书
日 期:2015年5月28日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5040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光伏防雷汇流箱 台 280
合计 28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喀什海天达第三师42团一期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防雷汇流箱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三师四十二团
交货进度:投标交货期投标方可按自身实际交货能力提供,招标方需求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车板交货。
工程概况
额敏海天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九师一七0团风阳(三期)2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喀什海天达第三师42团一期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三师四十二团,岳普湖
县东南约 28km 处,S310 省道以北荒地,场区距离 S310 省道直线距离约 5km。
本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事项如下:
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5040):
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三师四十二团,岳普湖县东南约 28km 处,S310 省道以北荒地,场区距离 S310 省道直线距离约 5km。
三、资格要求:
3.1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后审的合格供应商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供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物资运输、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企业资质及相关体系文件。
3.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具有供应同类产品的业绩,供应时间不少于3年。
3.2.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3.2.6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
3.2.7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3.2.8供应商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法人所开具的供货授权委托书。
四、合格投标人可自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15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中文,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可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