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输配电价改革降价1分钱 专家称试点经验难复制
中国经营报2015-04-20 11:08:43
距离第二个文件仅仅一周,第三个电改配套文件《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15日由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显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伴随密集的政策出台,有人认为电网的“好日子”快结束了。而电网不再能“一手买电、“一手卖电”。 通过市场化竞争,电价下降的日子似乎也指日可待。
只是,现实可能不会这么简单。输配电价改革指的是国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对电网进行“算账”这个算出来的数字就是电网的过网费。在直购电的模式下,用户只需要与发电方直接商定价格,直接交易,双方谈妥后再向电网缴纳过网费即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表示,此轮输配电价改革的关键问题在于,何为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
根据2013年国家电网[微博]的审计报告:2013年国家电网净利润率只有2.5%,净资产收益率只有4.7%。那么核定输配电价之后,电网的合理收益是应该比这个水平高还是低?如果比这个水平还要高,那么输配电价几乎不可能像深圳一样降下来。
深圳“一分钱经验”背后
在先行试点的深圳,电网输配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2015年比2014年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23分。
这个“一分钱”降价的背后,输配电价是如何算出来的呢?
2005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表明,电价改革初期,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扣除平均购电价和输配电损耗后确定,逐步向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过渡。
2014年12月底出台的 《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在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业务总体收入进行监管,并以核定的准许收入为基础制定各类输、配电价。其中,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构成。 折旧费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资产中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定价折旧率为基础,运行维护费用原则上以电网经营企业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核定。
然而,在能源局华东电监办发布的2012年报告中可以看到,2012年华东电网的单位输配电成本0.1599元/千瓦时。其输配电成本1811亿元的成本构成中,31.83%是折旧,其他费用占29.19%,职工薪酬占12.21%,材料费占7.94%,修理费占8.71%,财务费用占4.07%,委托运行维护费占3.47%,输电费占2.58%。
显然,深圳试点中准许成本的覆盖范围是比较有限。
从准许收益上看,深圳改革的准许收益等于有效资产乘以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有效资产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仅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价值)三部分,不含应当从电网经营企业分离出去的辅业、多种经营及三产资产。
经过这样的核算,深圳试点的输配电价较之前电网“一手买电,一手卖电”的方式实现了下降。周大地认为,“深圳没有外送电源。而且由于历史原因,深圳电网相对独立、单纯,所以输配电价的核定比较容易,它的试点经验能不能复制,还要看其他地方的试点情况。”
电力外送大省纳入“试点”
“深圳经验”的可复制性将在接下来得到检验。区别于首批试点的深圳、内蒙古电网的相对独立,最新批复的试点面积拓展到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电力处处长万劲松介绍,试点省区分别处于我国的东、中、西部,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都有试点省,试点的覆盖非常具有代表性。
除上述这四个试点省区外,国家发改委还部署,没有参加试点的其他省区,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
“这些省区有几个特点。首先位于不同的区域,在各自的区域总具有一定代表性。其次,这些省区都需要向外送电,如宁夏需要向东部输电,安徽需要向华东地区输电,云南的水电也有外送问题,湖北有三峡电站。在这些省区进行试点能更好地反映输电成本。第三,这些省区的资源禀赋不同,电源构成也不同,分别有水电、火电、风电以及光伏发电等,把它们加起来几乎能涵盖我国所有的发电方式。”周大地表示。
分别来看,宁夏拥有世界首个±66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银川东至山东直流输电工程。宁夏每年输送往山东的电量,相当于青岛地区现有网供能力的80%、山东电网年均用电负荷的9%。
世界首个同塔双回交流特高压线路工程——安徽皖电东送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示范工程该工程合计输送容量超出上海用电负荷。
近年来云南开始“急于”为富余电量找到更多的消纳出路。目前,南方电网通过3条直流通道累计外送云南电量达1000.4亿千瓦时,约占云南累计送电量的35%。
湖北地处华中腹地,是三峡电力外送的起点、西电东送的通道、南北互供的枢纽,湖北电网20余条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电线路分别与华中地区和其他区域电网连接,是全国联网的中心。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第二批试点的四个省区电力输送情况远比深圳一个城市来得复杂。
如何核算这些省区电网的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必然也更加困难。
下调电价有难度
“所以说深圳其实是一个特例。目前在国家电网垄断的情况下,电网的收益率其实都相当低,一旦它不垄断了,如何控制它的收益是个非常难办的问题。如果还把它当作公司,那么就得让它盈利。如果不把它当作公司,而是变成国家单位或者公益性机构,那么以后电网的建设由谁来完成?怎么进行投融资?”周大地表示。
事实上,目前国家电网每年的利润与很多人想象中的“暴利”有着不小的差距。
国网有关人士曾表示,上网电价上调1分钱,国网就损失400亿元。国网受调价影响最大的是2008年和2009年。2008年逢煤价大幅上涨,发电企业大面积亏损,当年7月1日和8月20日发改委两次上调上网电价,其中上网电价平均提高了4.14分/千瓦时,输配电价平均提高了0.36分/千瓦时,而销售电价平均只提高了2.61分/千瓦时。2006年、2007年国网净利分别为178亿元、347亿元,2008年收入增到1.14万亿元,但净利润只有46亿元。2009年影响更甚,据报国资委[微博]披露当年国家电网全年亏损23.4亿元。
当然这样的亏损并不会持久,从国网的审计报告看,2010年至2013年这四年的盈利又恢复并超过以往水平,净利分别为324亿元、389亿元、804亿元、517亿元。但即使实在净利最高的2013年,由于资产过于庞大,国家电网的净利润率只有2.5%,净资产收益率只有4.7%。
周大地认为,输配电价改革的目的并非是降电价,而且即使有这方面考虑,效果也很有限。在试点的探索道路中,重点应该放在如何一步步调整电网的“身份”,单单改变它的经营方式并不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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