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瑞集团公司2015年度光伏电站项目重点物资 光伏组件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
招标2015-04-13 12:48:45
由于该项目形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故原招标公告变更为如下内容: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2015年度光伏电站项目重点物资光伏组件框架采购
采 购 公 告
项目编号:0664-1540SUMEC6115D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2015年度光伏电站项目重点物资光伏组件框架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
1.谈判文件编号:0664-1540SUMEC6115D
采购形式:竞争性谈判
2.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分包名称 规格型号
包1 多晶硅光伏组件 PSTC≤250Wp
250Wp<PSTC<260Wp
260Wp≤PSTC<290Wp
包2 多晶硅光伏组件 290Wp≤PSTC<300Wp
PSTC≥300Wp
包1 入围光伏组件供应商:6家
包2 入围光伏组件供应商:6家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设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3供应商具有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及以上太阳能组件设计、生产和服务能力。
3.4最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3.6供应商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无重大产品质量缺陷和服务投诉。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谈判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3.8供应商光伏组件产品应通过CE,TUV或UL,CQC或CGC等3项认证。产品应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3.9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业绩(提供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合同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同时提供合同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材料)。
3.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联系人、电话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购买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4月3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止 ,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不购买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谈判。每包谈判文件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递交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6.在谈判期间,谈判委员会就谈判文件要向有关供应商进行澄清时,供应商须有熟悉谈判方案并能决定谈判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授权代表参加。
7.特别提醒:本次只是对合格供应商的入围进行选择,谈判结束后,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在项目实施前,按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询价方式确定最终采购方案,并签订最终采购合同。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可能是电话号码,是否拨号?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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