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促进新能源发展白皮书》摘要
国家电网2015-04-03 16:53:56
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公司支持和服务新能源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围绕新能源并网建设、运行消纳、管理服务、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发展现状
经过近十年的艰苦努力,我国新能源发展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成为全球风电规模最大、光伏发电增长最快的国家。2012年风电累计并网容量位居全球第一,2013年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位居世界第二,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与欧美等先进国家相当。2014年我国并网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全年发电量近1800亿千瓦时,相当于一个中等发达省份的全年用电量。
截至2014年底,我国累计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到9581万千瓦,其中国家电网调度范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8790万千瓦,是全球接入风电规模最大的电网,建成7个超过600万千瓦的大型风电基地,甘肃、蒙西超过1000万千瓦。2010年以来,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达到219%,截至2014年底,我国累计并网光伏发电容量达到2652万千瓦,其中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445万千瓦,建成3个超过30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基地。在甘肃、内蒙古、宁夏等11个省(区),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已成为第2大电源。2010~2014年,全国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2000小时,保持较高水平。蒙东、甘肃电网风电瞬时出力占当地负荷比例的最大值、风电年发电量占用电量的比例等指标与丹麦、西班牙、德国等国家相当。2012年以来,风电保持安全稳定运行,连续3年没有发生大规模风机脱网事故,风电场运行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电网建设
电网是新能源输送和优化配置平台。“十二五”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立足我国新能源发展实际,加大投入力度,超前开展工作,加快新能源并网工程建设,尽最大努力保障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可靠、及时接入电网;加快省内电网建设,加强跨省跨区电网互联,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奠定基础。
截至2014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累计投资795亿元,建成新能源并网及送出线路4万千米,其中风电3.7万千米、太阳能发电2625千米。2011~2014年,建设省内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线路4409千米,建设新能源跨省跨区输电通道4681千米,其中,建成新疆与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第二通道、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开工建设锡盟~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宁东~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等。
三、调度运行
调度运行是实现新能源高效消纳的重要保障。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建立新能源优先调度机制,完善新能源调度支撑体系,充分挖掘省内消纳潜力,积极推进跨省跨区消纳,不断提高新能源运行消纳水平。
先后印发《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风电并网运行服务指南》、《新能源优先调度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将新能源发电纳入年、月、周、日前运行计划,优化设备检修安排和常规电源开机方式,日内根据风电、光伏发电超短期预测结果,滚动调整各类电源出力,尽最大能力消纳新能源。建成集新能源场站信息接入、发电功率预测、调度计划编制、功率自动控制、评价于一体的新能源调度支持系统;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信息最全面的风电运行实时调度监控网络,实现全覆盖;建成国内首个专门用于风电/光伏功率预测的国家电网数值天气预报中心,风功率预测覆盖972座风电场,预报精度85%以上;建成风电功率自动控制系统,实现“三北”地区风电场全覆盖。科学安排调度运行方式,最大限度利用火电调峰能力;充分利用抽水蓄能;积极推动电能替代,实施风电供热。充分发挥大电网优势,尽最大可能利用现有跨省跨区线路输电能力;利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交易平台,鼓励新能源企业积极参与外送。
四、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
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欢迎、支持、服务”分布式光伏发展,通过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并网手续、及时转付补贴资金,有力支持了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
截至2014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6936户,累计并网容量265万千瓦。出台《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范》。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客户提供 “一站式”服务。简化并网流程,加快并网业务办理速度。开通95598电话、网站,建设推广微博、微信等并网咨询平台,提供多种服务渠道。编制并印发《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提供多种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方案。高效有序开展补贴资金转付工作。积极支持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6省(区)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和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五、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电网公司在新能源相关技术领域开展了大量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工作,在新能源并网及输电、运行控制、分布式发电及微电网、大容量储能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研究与应用,推动建立新能源并网技术标准和规范,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
累计投入183.1亿元。开展180项课题研发,承担国家级新能源领域重大科研项目20项;建成国家能源大型风电并网系统研发(实验)中心与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累计完成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等20余项示范工程。编制修订企业标准53项;积极参与并推动出台行业标准42项,国家标准24项;主导编制1项国际标准,参与近20项国际标准的编制。积极加入国际组织,发起成立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容量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分技术委员会,与丹麦、德国、美国等国家广泛开展国际新能源项目合作研究。
六、未来发展
中国政府承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新能源发展目标,未来风电、太阳能发电还将保持快速发展。2020年风电规划装机规模达到2亿千瓦,其中,“三北”地区占2/3。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规划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光伏发电集中开发与分布式相结合。要实现我国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需要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从电源、负荷、电网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消纳能力,推动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
电源侧要提高电源灵活性,增加抽水蓄能、燃气发电等灵活调节电源,充分发挥火电机组调节能力;负荷侧要实施需求侧管理,在充分利用已有消纳市场的同时,推进以电代煤和以电代油,积极拓展本地消纳市场;电网侧要扩大新能源消纳范围,加快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打通制约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的输送瓶颈。分析表明,2015~2020年期间,电源侧、负荷侧、电网侧对全国新增风电装机消纳的贡献度分别为15%、52%和33%。“三北”地区仍然是我国未来风电开发的重点地区,2020年本地消纳占60%,跨省跨区消纳占40%。
七、行动与倡议
积极支持新能源发展是国家电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将继续努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我国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们的行动:每年建设2700万千瓦新能源并网工程,保障2020年前风电年均新增规模1700万千瓦、光伏发电1000万千瓦装机的并网。2015年开工建设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工程,酒泉~湖南、宁东~浙江、锡盟~江苏、山西~江苏、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等7条新能源配套跨区输电通道,加快推进张北~赣州等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三北”地区河北丰宁、吉林敦化、黑龙江荒沟、山东文登、山东沂蒙、陕西镇安等6座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福建厦门柔性直流工程等5个新能源创新示范工程。
我们的倡议:政府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新能源与消纳市场、新能源与其它电源、新能源与电网发展;完善煤电深度调峰补偿、需求侧管理和电价等相关政策。新能源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设备制造成本;新能源开发运营企业落实国家规划,提高电站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行业协会搭建沟通平台,引导行业理性健康发展。全民践行绿色发展、热心参与新能源事业;实施电能替代,探索“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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