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合作解决“光伏之争”
国际商报2015-03-18 08:52:46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3月17日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虽然我国的光伏产业一直受到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双反”调查,但发展前景依然良好。中方愿与有关国家加强对话与合作,妥善处理这类问题,共同推动全球新能源领域的健康发展。
沈丹阳表示,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争端是中方一贯的立场,对光伏产品贸易摩擦的态度也是如此。他对近来美国、加拿大对我光伏产品采取的“双反”措施“深表遗憾”。
沈丹阳直言,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接连采取“双反”措施,严重扰乱了全球光伏产业链的发展,对此中国企业很不满。现在,中国企业一方面纷纷要求中国政府在WTO提起争端解决,另一方面也在考虑去美国国内的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2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中国光伏产品正式发起“双反”立案调查。今年3月5日,加方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建和晶片“双反”调查作出初裁,分别对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无锡尚德等多家中国企业征收9%~286%不等的“双反”关税,并将于今年6月30日前作出仲裁。
沈丹阳认为,欧盟2013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成功解决有借鉴之处,这一调查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美元,是中国产品迄今为止遭遇的最大规模的一起贸易摩擦案件。但中欧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积极对话和磋商,最终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这充分表明,只要摩擦的双方有足够的诚意坐下来谈,是有智慧、有能力来管控好贸易摩擦的。
沈丹阳进一步表示,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在积极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的同时,加强和相关国家的对话协商,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也取得了可喜成效。商务部相信,中国光伏产业经得起风浪,发展质量和效益会持续提高,并对提升中国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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