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分布式光伏遭遇“疑难杂症”
Solarzoom2015-01-12 08:01:52
近日,在东莞实施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于锋向记者反映,东莞很多厂房和居民家庭的用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没有房产证,而东莞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东莞发改局”)只认房产证,否则就不能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申请,所以项目只能停滞。
由“唯一房产证”改为“房产证或土地证”
SOLARZOOM记者在东莞发改局2014年6月下发的“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发改【2014】178号)”上看到,第二章第七条第三项中的3条中,项目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项目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
但现实情况是,东莞很多厂房和居民家庭的用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并没有办理国家层面的房产证。于锋因此询问东莞发改局是否可用其他证件作为替代,但东莞发改局的解释是唯一房产证,其它的证件不行。
“我们办理其它业务(如营业执照等)时,国家就认可由村委会确认的产权证明,但是办理光伏发电业务就一定要房产证,是否门槛太高?”于锋质疑道。
据记者了解的最新情况,东莞市这一不合理现象已经得到了改善。经多个光伏企业反映实际情况后,东莞发改局已于去年年底做出了调整——如项目单位无法提供物业产权证明(如房产证),须提供国有或集体土地证。
然而,问题并未迎刃而解。于锋告诉记者,很多厂房连土地证都没有。
对于这种情况,东莞市发改局回复称,“按文件上提交。凡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建筑物,我局一律不予以备案。”
于锋的分布式项目不得不停了下来,他的光伏热情也被浇灭了一大半。“在东莞做太阳能发电,是水中花,镜中月,可看不可得。” 于锋一脸颓然却也无可奈何。
“疑难杂症”并非个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因缺少房产证或土地证而遇阻的情况并非只存在于东莞,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土地证和房产证这个问题,我们在很多地方碰到过,包括北京。”记者咨询多位在全国开拓分布式业务的EPC,他们均表示遇到过这样的案例。
一位EPC表示,“可以让村委开证明,不过有的地方不行。”
航禹太阳能董事长丁文磊表示,“这属于少数案例,目前还没有解决办法。”他认为地方发改委的要求是合理的,防止今后产生纠纷。“现在只要提供房产证或者土地证中一个证件即可。既保证项目的合法性,也避免了产权不清晰的问题。”
另有人认为,这个问题可能有些超前了。“房产证和土地证没有问题的还没有大规模启动,更别说这样的疑难杂症了。”
在上海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中,记者看到,分布式光伏项目申请备案须提供“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
上海兆能位于青浦的10.4KW分布式项目最近刚刚通过申报。该公司技术支持经理陈军表示,“这个项目只有土地使用证明,没有房产证。我们是直接拿土地使用证明来申报的。如果土地使用证明和房产证都没有,那只能让步。”
记者还了解到,东莞分布式项目备案还需要提供第三方的安全评估报告。于锋表示,“我们投资才十几万元的项目一个评估报告就要四万块,合理吗?”
房产证、土地证、评估报告……于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东莞发改局这里已经折腾了近一个月,还没有通过。“不知以后其它部门还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文件和门槛。做一个国家支持、政府鼓励、利国利民的项目,还要多久?”
(文中于锋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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