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光伏“双反”征税税率当地时间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输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终裁,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将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当天发布了对中国大陆和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的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与几个月前公布的数据相比,此次“双反”征税税额无疑有很大的不同。总体而言,大陆光伏企业“中伤”最深,台湾光伏企业则因为税率大幅下调反而有机会成为此次双反赢家。
数据显示,今年6月份初裁公布的天合光能反补贴税税率为 18.56%,然而此次被提高到了49.79%;相反的是,尚德电力的征收税率有小幅下降。总体而言,中国光伏企业的反补贴税率分布为26.89% 至38.72%。
另外,反倾销税税率也在增加。天合光能反倾销税税率增加了近1%,晶科、昱辉阳光税率由 58.87% 增加到 78.42%。43家被列入调查名单的企业,如英利、阿特斯以及其他光伏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将从42.33% 增加到 52.13%。就全中国范围内,未列入名单的其他中小光伏企业税率甚至高达165%。
对比而言,台湾地区的太阳能业者无疑要幸运许多,其双反税率普遍低于初裁给出数据。台湾太阳能大厂昱晶税率基本保持原来的额度, 27.55%。茂迪则因为税率下降近三分之二,仅为11.45%。在整个台湾地区而言,其总体反倾销税率下降了近半,只有 19.5%。
当然,对于那些电池片出口依赖于中国内地组件企业的台湾电池片厂商来说,上述税率的好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最大的受益人的还是台湾地区的组件制造商,援述GTM一位高级行业分析师的话“他们是这场贸易战中的唯一赢家。”
相关:“反倾销”初裁税率一览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