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光伏下乡再闯新路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农村版2014-12-05 13:10:07
日前,合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利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政策,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今年先在长丰县试点建设24个光伏电站,在2015年一季度建成。从明年起,在全市美好乡村中心村全面推广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
去年以来,合肥市充分利用国家扶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创新实施的“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实现了光伏产业发展与农村扶贫开发深度结合。在此基础上,该市决定利用村委会、卫生室、敬老院、村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屋顶资源,建设“权属村集体所有、收益归村集体使用”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每个电站建设规模为30千瓦,预算资金27万元,从市、县安排的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中解决。每个电站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可达3.5万度,每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3.5万元。每个电站使用寿命为25年,累计收入可达87.5万元。
此前,合肥市已出台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凡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建中心村的,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资金纳入市级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范围,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发电站产权和收益均归村集体所有。
“美好乡村徒有亮丽的外表,难以永续。 ”合肥市农委负责人表示,建设村集体电站,发展光伏经济,可有效破解村集体收入 “缺渠道”、美好乡村后续管理“缺资金”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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