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20框架下建立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

财新网2014-11-21 08:52:32 在G20框架下建立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能源资源价格波动,是造成和加剧全球经济波动的重要原因。尽管地球现有的能源资源储量和开采能力可以满足世界经济中长期发展需要,但受到货币体系、过度投机、垄断经营、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其价格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实体经济的供求关系,经常出现大幅波动。   

保持能源资源市场稳定,符合新兴经济体、发达国家和能源资源输出国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消除经济危机的隐患。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中,应当建立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并将其纳入二十国集团(G20)讨论范围。其目标是,制定公正、合理、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则,形成大宗能源资源市场的预测预警、价格协调、金融监督、安全应急等多边协调机制,使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更加安全、稳定、可持续。

三大因素导致能源资源价格暴涨暴跌

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以及铁矿石、有色金属等大宗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从全球来看,能源资源储量比较丰富。石油、天然气、铁矿石以现有速度分别可以再开采46.2年、58.6年、98.4年,煤炭、铝土矿的保障能力超过100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勘探水平提高,大部分能源资源储量仍有上升空间,同时全球单位GDP能源资源消耗量却在下降。因此,现有能源资源储量总体上可以满足世界经济中长期发展需要。但全球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衡,生产和消费集中度较高,这就决定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完全依靠本国资源来满足发展需求,客观上需要对能源资源进行全球配置。

能源资源价格暴涨暴跌,对世界经济波动推波助澜。当全球经济处于扩张期时,能源资源贸易量价齐升,增大通胀和过热风险;当全球经济处于收缩期时,能源资源价格下跌,加剧经济增速放缓甚至出现负增长。譬如,20世纪70年代以来,每次全球经济衰退,都发生在油价涨到峰值之后。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中,能源资源价格高位急跌,与实体经济衰退相互作用加重了经济危机。在经济复苏时期,能源资源价格大幅上涨,推升通货膨胀,阻碍经济复苏。

中国是能源资源进口大国。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初期,能源资源价格大幅上涨,使中国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利润率下降,打击了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积极性。随着危机加深,能源资源价格下跌,企业加快去库存,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在复苏阶段,全球流动性泛滥导致能源资源价格再次大幅上涨,输入性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又影响经济健康发展。

是什么原因造成国际能源资源价格的剧烈波动呢?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和边际成本来决定。但国际能源资源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偏离了供求关系和生产成本,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其一,国际能源资源市场过度金融化。随着全球金融市场和虚拟经济迅速发展,以能源资源为对象的复杂衍生品大量增加,投机活动增多,使能源资源价格偏离了供求关系,出现剧烈震荡。就石油而言,以投机为目的的大量机构投资者和巨额对冲基金参与石油衍生品交易,造成近年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

其二,全球能源资源及价格被垄断。少数国家和企业控制了一些重要能源资源的探明储量和供给数量,也掌握了其定价权。譬如,全球铁矿石三大供应商控制了铁矿石国际贸易量的70%左右。2003年以来,在它们的操纵下,铁矿石价格除金融危机期间短期下跌外,一直保持大幅上涨,极大提高了全球钢铁行业生产成本。

其三,国际能源资源问题泛政治化。能源资源消费大国为了保障本国供给,越来越多地采取政治、外交甚至军事手段。能源资源输出国则以资源为“武器”,谋求更高的国际政治地位和更大的经济利益。资源国不断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正常的贸易、投资、并购活动往往受到政治上的限制和干扰,严重影响了能源资源的全球配置。

稳定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意义重大

保持全球能源资源市场稳定,无论对于生产国还是消费国,对于一国还是世界,都具有积极意义。

稳定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有利于中国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发展。2003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对国外能源资源的依存度不断提高,石油、铁矿石等能源资源价格成倍上涨,增大了工业原材料成本,压缩了企业利润,削弱了国际竞争优势,同时也带动了国内下游产品价格的提高。从长期来看,到2020年,在45种主要矿产品中,中国仅有6种能够基本自给;即使是国内储量丰富的煤炭资源,也将会出现大量进口。未来中国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会继续提高,保持国际能源资源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减轻输入性通胀压力,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来,延长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稳定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有利于新兴经济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是能源资源消费大国,还有一些新兴经济体既是能源资源的生产大国也是消费大国,每年全球新增能源资源贸易量的大部分发生在这些国家。它们面临着加快发展、消除两极分化、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任务。能源资源价格大幅上涨,会加大资源消费国输入性通胀的压力,影响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新兴经济体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稳定的全球能源资源市场,可以保持其强劲增长,也可促进世界经济尽快复苏。

稳定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有利于发达国家的能源资源安全。发达国家是国际能源市场波动最早的受害者。长期以来,这些国家利用政治、经济、军事手段和强大的资源型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对各类资源进行争夺和角逐。上世纪70年代以后,他们也试图通过一定的国际合作机制来稳定能源市场。但国际能源组织代表性日显不足,与欧佩克对抗性增强,其作用日渐式微。在其他资源领域,则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组织和机制。进入新世纪,中、印等新兴经济体与能源资源国开展广泛合作,进一步影响了国际能源资源市场既有格局。通过一定的国际合作机制实现能源资源市场稳定,有利于发达国家获得稳定可靠的能源资源供应,避免遭受诸如能源供应中断、价格突然上升或其他能源安全威胁。

稳定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有利于能源资源供应国获取长期稳定收益。价格波动对能源资源供应国来讲是一把双刃剑。价格大幅上涨时,这些国家经济增长加快,可以获得较大的收益。但同时也会影响全球经济复苏步伐,经济减速也会带来价格大幅下跌。在政治上,价格长期高位运行会使能源资源供应国和跨国公司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政治压力,人们会将失业、贫困及环境恶化等问题与高价格和垄断暴利联系起来,把矛头指向这些出口国和跨国公司。而供应国的能源资源往往被少数寡头垄断,价格上涨的收益未能惠及全民,而衰退的代价则要全民负担。从长期来看,能源资源价格长期居高不下,必然会引发节约能源和寻找替代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从而降低消费,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国际能源资源价格保持合理水平,有利于供应国获得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从而促进其经济持续增长,提高国民就业和社会福利水平。

在G20框架下进行全球治理

如何保持大宗能源资源市场稳定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世界贸易组织(WTO)、G20、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很多合作机制的形成告诉世人,当国际社会遇到共同问题时,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共同的规则,也就是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来解决。

当前,国际社会关注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主要是国际金融体系和全球自由贸易体系。金融危机后,在G20合作机制下,国际社会着手全球金融体系改革,加强对金融创新、资本流动的监管。全球自由贸易体制改革在WTO机制下有多哈回合谈判。能源资源安全体系尚未得到足够重视,主要局限在行业国际组织、区域合作组织中讨论,没有一个全球性的合作机制。为了稳定能源资源市场,有必要建立一个包括能源资源供应国和消费国在内的集体安全体系。

在G20框架下对大宗能源资源市场进行全球治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治理逐步从发达国家主导的G7、G8,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的G20转变。本次全球金融危机中,在G20框架下一些新的管理世界经济的规则出现,约束力不断增强,代表性、广泛性正在增加,国际社会普遍接受G20成为今后开展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平台。目前,G20的GDP总量约占世界的85%,人口约40亿,G20国家覆盖了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也包括了主要的能源资源供应国和消费国,具备承担能源资源市场全球治理的基本条件。

在2011年2月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已经将大宗商品问题列入公报,并设立了分析资金流动对价格影响的工作小组。同时,G20下还设置了化石燃料补贴、化石燃料价格波动、清洁能源和能效三个工作组。在2011年11月举行的G20领导人戛纳峰会上,中国领导人强调,应当推动形成更加合理透明的大宗商品定价和调控机制,实现和保持大宗商品价格合理稳定。这一观点得到了与会国家和国际舆论的赞赏。这次峰会的公报也指出,G20国家认可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改进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建言,并认为应当赋予市场监管机构有效的干预权力,尤其是应当拥有和利用正式的头寸管理能力。虽然G20所谈的大宗商品只涉及能源和粮食,但这些举动表明,G20愿意成为稳定大宗商品价格的平台。

在G20框架下开展大宗能源资源市场全球治理,符合各国的普遍利益,也能够为各方所接受。在这个体系框架下,主要能源供应国、消费国、中转国坐在一起,共同讨论能源政策、市场建设、定价机制、运输通道安全等重大问题,形成有约束力的机制和共同行动计划,从而建立起一种集体安全体制。无论资源丰富国还是资源贫乏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面对全新的国际能源资源局面,都有可能支持国际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的建立。


治理机制的设想

目前,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正向纵深推进,稳定能源资源市场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国际社会应当抓住这一机遇,推动建立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并将其正式纳入G20峰会讨论的范围,与国际金融体系和自由贸易体系一起,相互配合协调,共同履行全球经济治理的责任,防止出现新的全球性经济危机。

在G20框架下,构建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公正、合理、有约束力的能源资源预警、调节、监督的多边协调机制,使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更加安全、稳定、可持续。

——安全。包括供给安全,及时、充足、经济地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能源资源;利用安全,在开发、生产、转换、仓储、运输、消费等各个环节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

——稳定。包括价格稳定,减少暴涨暴跌引发风险;供需稳定,保持生产与消费供需平衡;政策稳定,有效协调各国政策及相关标准,减少不确定性风险。

——可持续。包括能源资源的合理开采、高效利用,全产业链相关参与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建立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应坚持以下原则:

其一,自由竞争原则。健康的国际能源资源市场应当是一个消除垄断、充分竞争的市场。应当通过全球治理,减少政府对能源资源供给和消费的直接干预,打破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双重垄断,增加全球范围内的竞争程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其二,广泛代表原则。全球能源资源市场治理的参与方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包括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资源供应国和消费国政府,以及企业、国际组织、研究机构等各个层面。

其三,互利共赢原则。秉承公平交易、合理配置的理念,避免一方受益他方受损的“零和游戏”,妥善解决贸易投资的纠纷争端,共同维护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

其四,可操作性原则。G20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有约束力的规则。各相关参与方应当恪守承诺,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相关规则可实施和可操作。

初步考虑,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在能源资源供应市场中,建立全球信息沟通机制,提高能源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减少或取消对能源资源市场的行政干预或垄断。建立全球能源资源交易数据库,协调各国通报能源资源的生产、消费数据,要求有关机构公布交易头寸、保证金数额等重要指标。加强对需求预测,引导合理消费,保障市场的稳定供应。

建立价格协调机制。制定市场竞争规则,建立价格平抑机制。进一步放开价格管制,打破个别国家和企业对某些能源资源的价格垄断。建立能源资源期货市场和全球储备体系,当价格波动严重异常时,通过增加保证金头寸、动用储备等措施,缓解价格波动。建立各国能源资源的补贴、生产、贸易、投资政策的协调机制,防止各国单独制定政策产生的外部性。

建立金融监督机制。将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与能源资源市场体系改革联系起来,建立全球能源资源衍生品市场的金融监督机制,加强对资本流动和金融创新的监督,防止重要能源资源过度金融化和杠杆化,减少金融或矿业寡头对商品市场的大肆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

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全球能源资源安全应急机制,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针对能源资源运输供应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开展联合演练。各相关国家要及时通报安全信息,例如威胁海、陆运输通道安全的犯罪活动,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供应中断,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大范围环境损害等。

建立合理消费机制。引导国际能源资源消费趋向清洁化、低碳化,在国际社会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节约环保型社会组织体系。

建立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机制。改善能源资源的贸易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放开价格管制和管道限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建立区域和全球能源资源统一市场。

将全球大宗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纳入G20框架,需要分步骤实施,分阶段推进。我国政府应当积极推动,有所作为,可在国际场合,按照双边与多边相结合的原则,就建立能源资源市场治理机制与G20国家积极磋商,在适当的多边场合,向国际社会正式提出建立这一机制的建议,并积极推动其付诸实施。

(其它作者:王军、曾少军、张焕波、刘向东、马志扬等)

【范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特邀研究员,主要从事宏观经济、能源、环保等公共政策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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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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