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热发电入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CSPPLAZA2014-11-20 10:31:19
国务院办公厅11月19日上午正式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简称《计划》)。《计划》指出,要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太阳能光热发电作为20个重点创新方向也被重点提及。
记者从中整理了与光热发电及光热技术应用相关的条文。其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注解: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太阳能热发电作为清洁能源技术的重要分支,理应获得发展。
实施工业节能行动计划。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电机、内燃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推进工业企业余热余压利用。深入推进工业领域需求侧管理,积极发展高效锅炉和高效电机,推进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提升和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认真开展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
注解: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工业节能领域应用广泛,实施工业节能行动计划有助于光热技术在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计划》指出要加强建筑用能规划,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尽快推行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绿色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改造,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绿色建筑评级与标识制度,大力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积极推进新能源城市建设。大力发展低碳生态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新建建筑和经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注解:太阳能光热技术在绿色建筑领域同样应用广泛,如建筑集中供热、太阳能空调等技术均可帮助增加城镇绿色建筑的比例。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也有利于破除目前太阳能供热不好计量的瓶颈。
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科学编制城镇规划,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动信息化、低碳化与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建设低碳智能城镇。制定城镇综合能源规划,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热电冷联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供暖。
注解:新城镇的新能源利用市场空间巨大,《计划》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供暖,这其中太阳能供暖又是最重要的利用方式。
控制重点用煤领域煤炭消费。以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为重点,有序推进重点用煤领域“煤改气”工程,加强余热、余压利用,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基本完成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扩大城市无煤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幅减少城市煤炭分散使用。
注解:燃煤锅炉改造也可尝试利用聚光太阳能技术辅助,光热技术与天然气锅炉混合利用可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的利用比例。
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有序推进光伏基地建设,同步做好就地消纳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强太阳能发电并网服务。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注解:《计划》提出要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表明国家对太阳能热发电是持一贯的支持态度的,光热发电应在逐步破解技术和成本瓶颈的前提下稳步发展。
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抓住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围绕保障安全、优化结构和节能减排等长期目标,确立非常规油气及深海油气勘探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新一代核电、先进可再生能源、节能节水、储能、基础材料等9个重点创新领域,明确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深海油气、煤炭深加工、高参数节能环保燃煤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燃气轮机、现代电网、先进核电、光伏、太阳能热发电、风电、生物燃料、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发电、天然气水合物、大容量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能源基础材料等20个重点创新方向,相应开展页岩气、煤层气、深水油气开发等重大示范工程。
注解:光热发电被列为20个重点创新方向,将有望在科技创新层面得到一些扶持。
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
注解:光热发电站作为调峰电源与光伏、风电等不稳定可再生能源打包外送,可显著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但在实践应用层面尚需深入研究。
完善能源投资和产业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扩大地质勘探基金规模,重点支持和引导非常规油气及深海油气资源开发和国际合作,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及重大装备的支持机制。完善调峰调频备用补偿政策,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及配套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节能提效、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研究制定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激励政策。
注解:完善调峰调频备用补偿政策对可承担调峰作用的储能型光热发电项目的电价政策可能会予以特殊对待,光热发电的特殊优势可得到进一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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