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0月29日公布了2014年第3季度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种产品,有23家企业的23种产品合格,抽查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均为76.7%。
高效、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国政府及组织迫切努力实现的目标,其中太阳能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点。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AR玻璃)是指通过涂覆或蚀刻的方法在光伏组件用玻璃(通常为超白压花玻璃)表面镀制一层减反射薄膜,可使镀膜玻璃在太阳能电池的光谱响应范围内的太阳光反射比降低,透射比升高,从而提高光伏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2013年4月25日首次发布的行业标准JC/T 2170-2013《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已于2013年9月1日实施,为实施该产品的监督抽查提供了依据。本次是第一次对该产品实施国家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涉及7个检验项目,包括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光学性能(有效透射比)、耐洗涮性能、耐中性盐雾性能、耐湿冻性能、耐紫外性能。其中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是安全性指标,关系到该产品安装到光伏组件后,光伏组件的使用安全。光学性能(有效透射比)是重要性能指标,影响到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光学性能越好,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可能越高。耐洗涮性能、耐中性盐雾性能、耐湿冻性能、耐紫外性能是重要性能指标,评价该产品的耐候性能。
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耐湿冻性能和碎片状态。其中,江苏金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索拉特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被检出耐湿冻性能不合格,常熟市耀福玻璃有限公司、南京索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天霸玻璃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被检出碎片状态项目不合格。另外,江苏格拉斯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批次产品被检出霰弹袋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
据悉,碎片状态不合格的玻璃产品强度较低,通过层压生产加工后的光伏组件抗冰雹撞击能力、抗风载荷及抗雪载荷能力较低,使用过程中容易破碎,使用安全性较差,因此生产企业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钢化工序生产工艺,并加强对碎片状态的检验。耐湿冻性能是涉及产品耐候性能的指标,耐湿冻性能不合格的产品在实际应用后可能导致组件或电站的发电效率降低等问题。霰弹袋冲击性能也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产品重要的安全性指标,霰弹袋冲击性能不合格的玻璃产品应用后,可能导致光伏组件的霰弹袋冲击性能不合格,影响人身安全。
本次抽查工作涉及8个省市的30家企业,有50%为江苏省企业。江苏省是光伏产业集中地区,也是光伏大省,由于该地区是光伏组件企业集中地区,为光伏玻璃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很大便利,光伏玻璃企业数量达到全国数量60%以上,较多的大、中、小型企业集中在该地区。但是由于竞争激烈,有的企业疏于管理,低价竞争,因而产品质量出现诸多问题。本次抽查结果显示,7家不合格企业中的6家集中于此,江苏省抽查合格率为60%。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要求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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