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备案量已达49个 光伏发电项目有3个
21世纪经济报道2014-08-05 08:21:51
整个二级市场呈现逐渐冷却趋势之际,第三批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备案项目的公布使得各方为之一振。
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天津在各地试点纷纷完成履约,5试点上周除上海外皆维持少量交易。深圳上周前四个工作日成交量约每日100吨交易,第五日近600吨;北京与广东均仅有2日维持2000吨左右交易,其余三日无交易;天津每日200至400吨左右成交量,湖北市场保持常态,日成交量维持在2万到3万吨之间;重庆无交易。
2014年7月30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下称信息平台)发布通知,发改委气候司下发第三批33个CCER项目的备案函,公布了各项目设计文件PPD。
加上前两批项目,CCER通过备案的项目目前已有49个,项目类型与类别均逐步多元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观察,从2014年3月21日第一批的2个风电CCER项目,5月26日14个第二批的风电、水电、瓦斯发电项目,到33个第三批的多类别项目,目前已经备案CCER的项目类别主要是风电、水电为主,新增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燃气发电、碳汇造林等项目。
就项目类型而言,一二批仅有第三类项目类型(pre-CDM),第三批则新增第一、二类项目,而6月11日申报备案的第三批项目中的2个第四类项目(在联合国[微博]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均未通过审定。
从类别上划分看,49个备案项目中风电项目有19个,水电项目有14个,瓦斯发电项目有3个,光伏发电项目有3个,生物质发电项目有2个,燃气发电有2个,油改气发电项目有1个,炭黑尾气发电项目有1个,余热发电项目有1个,天然气发电有1个,LNG冷能空分项目有1个,碳汇造林项目有1个。
根据目前信息平台公布的数据,49个项目的年均减排量共计1271.17万吨,第三批33个项目占587.50万吨。
西南地区项目最多
四川独占8个,均为水电开发项目,占总数的16%。
21世纪经济报道根据信息平台公布的数据统计发现,49个备案项目不均匀地分布在19个省份。
其中,四川独占8个,均为水电开发项目,占总数的16%;其次是云南,有3个风电项目,2个水电项目,
共计5个,占总数的10%;内蒙古、湖北、甘肃、贵州、宁夏五省份均分布4个项目,分别占8%;河北、福建、广东、吉林均有2个项目分布,辽宁、唐山、青海、山东、北京、安徽、上海、湖南均只有一个项目分布。
其中西南地区(此处为云、贵、川)CCER年均减排量为694万吨,占总年均减排量的54.6%,而西北地区(此处为陕、甘、宁、青)CCER年均减排量221.5万吨,占总年均减排量的17.4%。
事实上,能否成功地利用能够作为抵消机制的CCER来更加经济地履约,取决于这7个碳交易试点的抵消机制相关政策规定。
比如,上海规定CCER使用比例为年配额的5%,未对区域做出限制。上海2013年配额共计1.6亿吨,5%的CCER使用量即是800万吨左右。其中,上海华能上海燃机电厂天然气发电一个项目,预计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为109.27万吨,仅占800万吨的八分之一。
北京的抵消比例同上海一样,也是为5%,但是50%的碳配额规定在北京本地。北京2013年的碳配额约5000万吨,CCER可使用抵消量约为250万吨,华能北京热电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热电项目年均减排量为27.78万吨,只是250万吨CCER的十分之一左右。
天津、深圳、湖北以及广东的抵消比例皆为10%。
其中湖北则规定100%用省内CCER进行抵消,如今湖北已有4个CCER备案项目,年均总减排量为22.04万吨。
广东规定70%使用本省CCER,至今有丰达电力与广东长隆碳汇两个CCER项目,年均总减排量仅为9.06万吨。
天津与深圳同上海一样没有地域限制,二地至今尚无CCER备案。
重庆将抵消比例定在8%,同时水电项目被排除在外。重庆100%使用本地CCER抵消。目前重庆有约1.3亿吨配额,意味着可允许约1040万吨左右的CCER进行抵消。至今,重庆尚无CCER项目备案。
这意味着,四川、云南、贵州以及西北地区的大量CCER极有可能进入上海、天津、深圳等对地区未作限制的碳交易试点。
由于今年履约期已过,现有的CCER只会对2014年及其之后的碳交易产生影响, 但就目前而言,市场期待更多CCER减排量。
与此同时,相关业主在不断开发CCER项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华能集团是目前拥有CCER备案项目最多的业主,旗下有多达6家公司分别拥有1个项目,京能旗下3家公司分别拥有1个项目,国能旗下2家公司分别拥有1个项目;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在同一个业主账户下拥有CCER备案项目最多的业主,其3个项目依次为瓦斯发电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其次是阿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广核湖北大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均有2个CCER备案项目。
首个林业碳汇项目通过备案
CCER签发与流入市场的政策仍待定。
此次CCER备案通过的项目中,值得关注的是迄今为止第一个林业碳汇项目,即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
碳汇造林指的是通过植树造林、科学经营森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方式,使得被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达到一定标准,来达到减排效果。
不同于其他减排项目,碳汇造林并非单纯地减少排放温室气体,而是吸收二氧化碳净化空气,环保意义较大。此项目造林规模为13000亩,20年计入期,预计总减排量达 36.84 万吨,年均温室气体减排量是1.84万吨,体量并不大。
负责该项目审定工作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气候变化部副部长周才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碳汇造林的性价比较低,业主投入较大资金,但是碳汇项目的计量方式较为复杂,在碳汇量计量方面,需要测量样地中每棵林木的胸径,花费时间长,和其他类型项目的减排量测量相比,成本投入与难度更大。
但相比于一般工业类减排项目,林业碳汇项目特殊之处在于可促进农民增收,增强项目区森林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
用广东长隆举例,13000亩地一年产生1.84万吨的碳汇量,基本上一年一亩地产生稍高于1吨的碳汇量,收益成本相对较低。
不过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已经找到了相关买家整体买走体量并不大的减排量。在七个碳交易试点中,最早提出以林业碳汇作为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企业碳排放是广东省。
《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办法》第五条提出“鼓励开发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表示控排企业为抵消实际碳排放使用的林业碳汇CCER不得超过其配额的10%,这一抵消额度是七省市中最大的,可见广东省对林业碳汇的重视程度。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北京市也正在出台碳汇抵消机制的相关规定,并有意向进行碳汇造林项目的开发。
CEC完成了第三批33个项目中的19个项目的备案工作。CEC所备案项目占第三批备案总数的57.6%,截至目前占备案总数的近38.7%。
针对用来确定项目基准线、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的碳汇造林方法学,周才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现在的林业碳汇方法学是国内自创,由于目前国际上的CDM碳汇项目方法学要求非常严格,造成碳汇项目实施非常麻烦。国内的方法学在项目碳汇计量方面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大大简化了之前对项目额外性的要求,更加因地制宜。
周才华表示,第一、二、三类项目的项目审定流程如今皆已走通,这三类项目的审定会快很多。目前,第四类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从联合国转回尚无先例,为了避免重复计算减排量,该项目备案仍需要时间摸索。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CCER签发与流入市场的相关政策仍在摸索过程中,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登记簿的平台仍未建立起来。预计今年年底将会出台相关政策,打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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