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业的“政策市”破解之途
《太阳能发电》杂志2014-07-17 08:02:28
对于行业而言,最现实的解决路径还是要加大技术以及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以便更快速的解决这些问题。
中国的光伏行业,与A股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不折不扣的是一个“政策市”。
这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发展上,体现得一览无遗。
由于存在屋顶难找、收益率低、融资难等诸多问题,以及相关部门并没有出台相应的解决政策或是已出台政策没有落地的原因,导致今年上半年分布式项目的进展可谓是阻力重重,这与“雄心勃勃”的年度装机规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过,细究起来,这虽然与政策的不完善有关,但更大程度却反应了整个光伏行业目前的一种生存状态,即大多数企业只能被动依赖政策去解决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难题,而缺少主动通过一些新技术、新的商业思维去解决这些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以分布式光伏推广中现存的几大问题为例,诸如屋顶资源对接、融资难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引入新的技术、新的业态模式来解决,比如通过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运用,上述问题均有逐步解决的希望,并非只有依靠政策这“华山一条路”。
进入一个新的领域和市场,必然会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不过,这也恰恰可以避开争相过独木桥的激烈竞争。
光伏行业的发展,到了改变思维模式的时候了。应该更多的依靠创新,而不是总寄望于“政策”来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所有难题。
“政策市”下的尴尬
在国家能源局6月中旬召开的《光伏发电建设和产业发展座谈会》上,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在部署今年下半年的任务时,其中的第一条是坚持完成今年1000万千瓦的增长目标,坚持光伏产品质量标准,坚持降低光伏发电成本。
此次会议给出的年度增长目标是1000万千瓦,而不是此前行业内熟知的1400万千瓦。对此,有业内人士解释称,今年分布式光伏装机量能完成3GW至4GW就算是完成任务,加上6GW的地面光伏装机目标,全年能完成总装机目标在10GW左右。
与此同时,在此次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光伏发展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各项政策落地。
这反应出了中国光伏行业一个积重难返的问题,即过于倚重于政策,且对政策的系统性、完善性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这种对政策近乎“苛刻”的要求,或也将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任何一项政策尤其是中国的政策来说,要不就是在政策的系统性、完善性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和欠缺,要么可能在落地执行时会遇到很大的折扣,导致其最终的执行效果会与预期出现较大的偏差。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哪些过于倚重政策来进行投资决策的企业,将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技术思维”破题
今年上半年的“分布式”电站发展现状,无疑给整个行业提了一个醒,政策并不是万能的,要对其可靠性保持怀疑态度。
要解决中国光伏行业目前的问题,不妨借鉴一下其他行业的发展经验,比如利用一些新的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等。
从当前分布式遇到的几大问题来看,大多均可以通过这一思路得以解决。
在屋顶资源方面,可以通过搭建相应的互联网平台来实现扩大资源对接面、扩大市场的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等目的。
对于融资难,则可以通过利用互联网建立相应的交易平台、资源证券化等方式予以逐步解决。
同样,并网难问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由于光伏电站发电不稳定、间隙性的自身特性,这注定了其对电网是非友好型的。要把它变成对电网的友好型电源,则从技术上就应该思考如何尽可能的抑制谐波的产生。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分布式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体制机制的因素。但体制机制的改变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此,对于行业而言,最现实的解决路径还是要加大技术以及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以便更快速的解决这些问题。
后来者的机会
受行业回暖刺激,光伏行业正重新引起各界的投资兴趣。不过,从现有资料来看,大多数的投资并没有新意,仍然在延续行业内固有的商业模式。
无论是从竞争激烈程度还是从市场空间来看,光伏业更大的机会,都应该在一些仍未开拓的领域,比如围绕着困扰电站投资的融资、并网、屋顶资源对接等几大难题所衍生出来的业务机会。
诚然,离开熟悉的模式进入新的领域和市场,会面临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但这也恰恰可以避开激烈竞争。
对于业内现有企业来讲,有能力进入且也应该进入这些新领域的,是目前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们。无论是从掌握的各种资源,还是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对其可以带来的收益来看,它们进入这些新领域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同时,这也是树立其行业担当,确立其行业地位的大好机会。
公开信息显示,已经有一些好的迹象传来。比如,已有保险公司开始推出针对光伏电站运营期的保险,对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做出保证。如果这一险种可以顺利应用到分布式项目,将有利于化解银行对项目不确定性的担忧,从一定程度上促进光伏电站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航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金融街的一个140kw分布式项目,正是第一个买此保险的项目。该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介绍说,此一保险的基础,是以有资质的电力设计院出具的科研报告为基础参照。根据保险合同,如果年发电量没有达到报告评估机构评估的年预计发电数的90%,保险人负责赔偿额外费用,将按照每千瓦每天赔偿3元(4月1日到9月30日)和5元(10月1日至3月31日)计算,赔偿限额为7万3千元。保费为物质损失部分1700 元,额外费用保险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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