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融资环境待改善 三点减少海外项目融资难度
中电新闻网2014-06-10 09:40:24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首批80个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
80个项目中有36个集中于清洁能源领域,其中分布式光伏示范区项目多达30个,占本次发布的清洁能源项目比例达到80%以上。6天后,国家电网公司公布了在分布式电源并网工作上的重大举措,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全面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支持社会资本投资。
融资难的现状依旧是制约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时至今日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光伏产业对创新型商务模式和金融服务的需求俨然已经达到了如饥似渴的地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王进表示,分布式光伏是一项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项目,这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分布式光伏投资中来。社会资本逐利更具敏感性,撬动如此大的资金需求必须借助金融杠杆的力量。
项目扶持政策需向银行倾斜
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10吉瓦,累计装机16.5吉瓦,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装机增长最快的国家。预计 2015年将达到35吉瓦,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的看法,2020年将达到100吉瓦。光伏产业这样的目标将带动巨大的资金需求。根据测算,如果要达到2015年35吉瓦的光伏装机约需要3500亿元投资,要达到2020年100吉瓦的目标则需要约10000亿元的投资。
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捷克、西班牙、泰国、菲律宾在光伏应用上都有着雄伟的计划,因为庞大的资金需求无法满足最后都是无疾而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来撬动庞大的资金量是解决光伏融资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然而事实上银行本身是金融资产在市场环境下运行的公司,其管理的是风险,获取的是收益。前几年在光伏制造环节产生巨大困难的时候大部分国内银行体系已把光伏贷款划到受限制区域。即便是在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环节呈现比较好的收益水平以及可控风险程度的现阶段,银行仍然没有做到产品的细分、贷款环境的改善。
类似的情况在几年前,中节能绿洲公司在做工业节能推广贷款的时候,那时的信贷政策是要限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相关企业。但是大量的工业节能项目就是在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里产生的。那时的贷款非常困难,后来由银监会牵 头进行了政策调整,把金融产品进行了细分。绿色融资信贷制度自2009年正式生效,此后工业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取得了飞速发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中节能绿洲(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代存峰向记者介绍光伏与工业节能在贷款环节上的相似境遇。
据了解,4月下旬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就分布式光伏融资难的问题进行交流,目前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尚不明确。
“支持光伏发展的金融服务不能只停留在政府呼吁的层面,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出针对金融部门的相应鼓励和刺激政策,从根本上增强银行进入光伏行业的动力。”代存峰表示。
三要点减少海外项目融资难度
国内光伏项目融资困难,项目开发商在开发海外光伏项目融资时更是步履艰辛。国内开发商在海外市场开发项目时,由于没有经验、缺少对当地市场了解的专业人才,企业不敢涉足。同时,由于在当地的项目资产抵押担保银行不接受,导致国内 银行缺少兴趣。目前,银行对海外光伏项目提供的融资产品主要有两种,一是光伏企业贷款,即卖方贷款,需要国内抵押担保,所涉及业务都有追究权,而且是完全的追究权,事实上是企业拿自有资金去投入,对于企业而言风险过大。然而第二种方式项目贷款,即出口买方信贷。其要求严格,首先要具备做买贷的条件主权担保、提供15%预付款、还要挤进国家421计划,现有421计划贷款总额已降至200亿美元,可见买方贷款操作难度更胜一筹。
结合现今海外光伏市场的境况,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方斌建议企业在做该业务的过程中,要明确三点,首先要选择合适企业投资规模、有经验的光伏项目,不要盲目选择投资额过大、不具备经验的光伏项目。其次,光伏企业要培养专业融资人才,专业型融资人才不仅对国内市场环境比较了解,对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环境也比较了解,有利于引荐海外的金融机构参与融资。目前,很多企业在做海外开发项目时对当地的金融机构接触少之又少。第三,光伏企业要寻找专业机构做融资可行性分析以确保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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