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公告。根据公示,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秀山县,距离秀山一期项目约14公里,规划装机容量150MW/205MWp,并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采用“农(林)光互补”模式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及电网接入批复。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58330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为11666万元,按相关参数测算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广州发展表示,在测算项目经济性及收益率时,已考虑电力消纳风险以及上网电价下降风险。
2024年、2025 年1-10 月重庆市光伏消纳比例为100%,项目经济性测算已考虑限电2%;根据重庆市最新公布的2025-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新增光伏项目机制电价为0.3963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90%,有效执行期12年,优于公司项目可研测算电价,项目收益率得到进一步保障。
对于公司未来新能源项目布局,公告指出,投资建设秀山二期项目可以扩大公司在重庆市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实现“以点带面”,为后续项目开发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已在西南地区投资建设运营多个项目,建设秀山二期项目有利于公司构建新能源产业品牌,在西南地区打造新能源百万基地,实现规模化发展,提高运营效率,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前,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一期)项目于2025年5月29日并网投产,装机容量为50MW/65.78M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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