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协鑫能科(SZ:002015)发布公告,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投资进度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将“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2月28日。
公告指出,公司募投项目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 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等确定的,符合国家政策及市场发展需求,前期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未达预期,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投建。
协鑫能科表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地实施。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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