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旗滨集团(SH:601636)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的旗滨光能13.75%股权以47,3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旗滨光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告显示,本次股权转让方宁海科源为旗滨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海科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旗滨集团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旗滨光能控股股东,旗滨光能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制权稳定性不受任何影响。公司本次放弃旗滨光能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系综合考量行业周期特征、自身战略规划及子公司长远发展后作出的理性决策。 当前光伏玻璃行业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公司立足战略落地与财务稳健核心目标,聚焦提质增效,主动放缓大额增量收购节奏,留存充裕现金储备以应对行业波动风险、抢抓潜在发展机遇。
同时,引入具备强大资源背景与专业能力的东方资产作为战略伙伴,通过借助其深厚的产业投资经验、广泛的资源网络及政策协同优势,将有望为旗滨光能带来多维度价值协同:
·一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与运营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是依托其深厚的产业资源网络,加速对接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客户与核心技术资源,助力业务拓展与技术升级;
·三是发挥绿色金融领域专业积淀,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
·四是借助其专业的政策解读与资源整合能力,为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旗滨光能在光伏玻璃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旗滨集团同时表示,此次合作通过资源互补与协同增效,将有效助力旗滨光能突破发展瓶颈,进而提升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长期投资回报水平。本次放弃行使标的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对旗滨光能的持股比例与控制权,亦不会调整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2/11/500144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