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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绿电直连:上网比例不高于20%、两类存量负荷可申请

来源: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06 0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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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要求,绿电直连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并网型绿电直连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 35%。

对于利用2025年已发布新能源发电建设方案中的指标规模实施绿电直连的,并网型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为保障全省维持在合理的消纳水平,原则上不允许并网型绿电直连向公共电网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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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我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起草了《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1月13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至我委(电力处)。

公示期: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86901229

邮箱:lnsfgwdlc@163.com

附件: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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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1/06/50011952.html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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