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完败再融资内情 急抛赔偿承诺也没用
周末金证券2013-12-02 13:45:14
超募资金使用方式、效果上的瑕疵,给自己的再次融资制造了“绊脚石”,东山精密(19.88, -0.83, -4.01%)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
今年9月18日,证监会发审委否决了公司的定增申请。近日公布的否决理由显示,公司在2010年8月使用超募资金向美国SolFocus.,Inc,投资13600万元(折合2000万美元)。2013年2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该项投资被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述投资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上述投资已全额确认投资损失。”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投行说“轻率”
重大投资“绕开”股东会
东山精密再融资受挫的事儿,成为近期投行圈里的热门话题。
“从以往再融资的审核来看,前期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与成效是发审委非常关注的。”北京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向《金证券》记者指出,今年5月13日,发审委就否决了吉恩镍业(8.41, 0.00, 0.00%)的非公开发行申请。理由是,公司2007年与2010年两次定增募资所投项目的实际效益,均与披露的预期效益差异较大。其中,2010年募投项目海外投资数额巨大且连续亏损,导致海外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他表示,“东山精密投资决策过程中表现出的‘轻率’,也是再融资被拒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东山精密章程规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这也意味着,东山精密过亿元的对外投资方案,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都有自己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力,东山精密这样做也并不违规。但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重要的投资方案绕开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的一个瑕疵。”上述投行人士建议称,“很多企业都把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方案的比例定在总资产的20%,有的甚至定为10%。上市公司应该把股东大会放在更重要的位置,这样做虽然程序上麻烦一些,却能给公众和监管层一个公司治理规范的好印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等。
大股东称“补偿”
急忙承诺没能打动发审委
记者注意到,对于再融资的结果,东山精密似乎提前有了心理准备。
2012年东山精密业绩大降,原因之一就是对SolFocus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就在“上会”证监会发审委的前一天,即9月17日,东山精密急忙公布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的《承诺函》,称其(或袁永刚和袁永峰二人同时)将以自有资金全额补偿因投资SolFocus,而导致公司在2010-2012年度产生的全部投资损失及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4亿元,即2010年10月公司对SolFocus的全部原始投资额。
大股东承诺全额补偿投资损失的案例,在A股并不多见,其“护航”再融资的意图也十分明显。不过,看似真诚的补偿承诺却没能打动发审委的委员。
记者从东山精密获悉,袁永刚的补偿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做出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补偿期届满,公司未获足额补偿,袁永刚同意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回购袁永刚 (或二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的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需要指出的是,东山精密对外投资的能力确实有值得怀疑之处。除SolFocus公司外,公司董事会还在2月底对多尼光电作出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定。公司表示,该项目专利技术未能取得市场广泛认可,生产的产品成本没有市场竞争力,无法获得客户的认可。2012年年报中,公司确认多尼光电投资损失5883万元。
律师指“维权”
募投变脸已成“家常菜”
对A股而言,像东山精密这样使用超募资金投向其他项目,或者变更募投项目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
振东制药(12.910, -1.12, -7.98%)是募投项目大面积“变脸”的典型代表。据其招股说明书,公司4个项目需要募集资金3.06亿元,实际募资13.97亿元。但4个项目中有3个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者变更,涉及金额2.55亿元。振东制药近八成募投资金改变去向,其幅度之大令人咋舌。
记者据同花顺(23.000, -1.98, -7.93%)iFinD统计,今年年内,两市共有200余家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涉及资金约750亿元。其中,2013年刚募资就变更投向的项目尤其引人注意,包括华邦颖泰(14.33, -0.96, -6.28%)、帝龙新材(18.33, -0.70, -3.68%)、安彩高科(5.12, -0.28, -5.19%)等。
以安彩高科为例,公司10月10日晚间公告称,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440万平方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变更为“50万立方米液化工厂项目”,资金来源正是公司今年5月份的定向增发。对于这家经历过巨亏,再转型进入光伏玻璃、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的上市公司而言,变更募资投向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投资者看得胆战心惊。
前账不清,再借就难,对于有类似行为的上市公司,投行人士建议,“对于有募投项目失败前科的企业而言,公司及高管应该做足下一个项目的尽职调查材料,确保没有因为失职而导致公司利益损失。”
而对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其中的风险该如何把控?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认为,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章程但最终投资失败,并不足以起诉索赔。但可以查看公司章程是否与相关证券法规抵触。如果公司章程本身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公司高管在做出投资决议时存在失职情况,且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就可以通过相关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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