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电"所得将按月结算 已有33光伏项目提交申请
扬州晚报2013-11-29 08:52:51
昨日,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国家能源局已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内盼望已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细化政策终于出炉。
细化政策出炉
并网申请20个工作日给答复
据了解,《通知》涉及总则、规模管理、项目备案、建设条件、电网接入和运行、计量与结算、产业信息监测及违规责任等细则。
《通知》规定,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项目,由电网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域统一建设的,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域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此次发布的《通知》在电网接入和运行、计量与结算方面均给出了解决方案。要求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简化备案程序
个人卖电直接在当地登记备案
“细化政策最大的亮点是简化了项目备案手续。”相关业内人士介绍,《通知》对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程序进行了简化,其中注明,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在以往光伏项目审批需要好长时间,这次细则出来后,让我们看到曙光。”仪征一家开发光伏发电的新能源企业负责人说道。
“之前没有细则出来,我们都不知道去哪备案。”江都发电第一人朱启杰告诉记者,虽然已经“卖电”近半年,但之前如何备案,去哪备案他在接入电网时依旧云里雾里。
对此,《通知》中也对个人用户备案进行了简化。相关人士解读,“个人用户可以直接向当地电网企业进行登记,然后由电网集中向主管部门备案。”按照通知内容,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配套服务免费
电网改造由电网企业投资
“除了要求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20个工作日出具并网接入意见,还提供了很多配套的免费服务。”相关人士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公共电网中,有很多工程要改造,还有安装电能计量表等,这些都需要费用。
“通知中对这些也进行了明确,而且很多由电网企业承担改造,整个接入的设备和服务也是电网企业提供。”相关人士表示,按照《通知》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另外,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布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记者 居小春
业内评价
有望刺激更多人
投资发电
“终于细化政策了,这下看到了接入国家电网的希望了。”看到这条,家住梅岭的张先生说。
供电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已经有33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供电部门提交了申请,这其中有近20户是个人用户,供电部门也在接到申请之后迅速做出了接入方案,但目前不少项目自身的接入系统还存在问题。
据介绍,目前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只有两家,分别是江苏发电第一人江都丁伙村民朱启杰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太阳”屋顶项目。
不过业内人士看好细化政策的刺激作用,“随着细化政策的落地,会有更多的人和企业投身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行列中。”相关业内人士预测。
“细化政策对光伏企业发展也有很多利好。”扬州晶澳一位人士介绍,按照国家能源局之前要求,2014年分布式光伏将达到8GW,这对于光伏企业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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