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杠杆”怎么撬动绿色光伏市场?
Solarzoom光伏杂志2013-11-25 13:20:35
随着《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比较明晰合理的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光伏产业的新政实施配套体系,从寒冬中复苏的这一新能源产业,逐渐感到了春天的丝丝暖意。光伏产业链的各环节与相关产业部门,也在政府与社会各方面的期待中跃跃欲试,准备着新一轮发展的起步。
毫无疑问,经历了前期的崛起和挫折,教训深刻的光伏产业,在市场经济的洗礼后,对价格杠杆的作用,敏感度已经大大提高,对价格杠杆撬动发展,也有了更具深度和烈度的感受。
但是,如果像新政策开宗明义提出的那样,让新一轮发展,既为价格杠杆迅速起效撬动起来,又以正能量作用于发展是健康的,这涉及的就不只是价格政策自身明晰合理的问题,它带给光伏产业的还有政策的贯彻和配套力度、市场机制的健全和政府的导向与社会环境的形成等等……一系列拷问。
于是,当前有必要就价格杠杆怎样才能撬动光伏健康发展的问题,集思广益,多想些问题,想得深刻一些。慎思而后行。
价格杠杆的发挥需要选准支点
杠杆撬动作用的发挥,支点的坚固给力和灵活协调至关重要。
前些时,各地报刊不乏这样激动人心的报道:某某地区电网已经抢先主动接纳个人出资兴建的家庭或居所或庄园分布式光伏电站上网,某某在得到电网积极提供的上网服务后当即拿到了当场兑现的售电价款,等等。这样的消息来自河北、江苏、山东、安徽……几乎已呼应于天南海北。
可是,这些报道在细读推敲之后,几乎都给人们留下了一个不小的遗憾。这就是,类似的报道都透露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电网的上网购电服务是周到热情的,可在收购电价上,却没有一家当场兑现国家已经公开承诺的光伏电价补贴,而是在计价上仅仅给付了电网部门愿意承担的按燃煤电上网计价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光伏售电者的售电所得现场得到的只是按光伏新政电价应得的接近一半。
于是,这些报道在激动人心之余,很快给关注光伏的人们也投下了疑惑和阴影。
当然,这种疑惑并不是出自对电网技术能力、创新精神和积极支持光伏新政的不信任。因为,电网以打破常规的收购和服务,很容易就证实了他们接受光伏上网不是纸上谈兵。可是,对于多数分布式电站的家庭和个人投资者来说,当前,他们盼望的是期待多年的对光伏上网电价的补贴承诺的实际兑现和实施的公平与门户开放。然而,偏偏在这个至关投资利益上的问题,一些电网部门却绕开了弯子,采取了先声夺人的单独行动,这种于客观上表现出的改革尚不配套、机制有待健全,怎么能不使投资者再度对光伏新政的实施,产生了画饼充饥的感觉呢?
始料不及,一些电网部门和热心支持他们作此创举的地方领导和媒体,当然没想到这样的抢先创举还会产生如此这般的效果!
其实,凡事都前有因,后有果。根子就在健康的市场发展必须建立在以诚信和法制为基础的市场机制上。前些年,对发展光伏做出巨大贡献的金太阳工程的一大败笔就是由于这方面的缺失。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企业,投资、建设、金融,就当时光伏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方面,基本上是承诺多,兑现少,而且是千呼万唤难见面,这种诚信与法制约束的松懈,逐渐蔓延到金太阳工程建设、实施的各个方面,于是,造成了不少地区的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链接千疮百孔,建设工程敷衍粗劣,电价上网结算制度虚设,政府引导和行业监管似有若无。
这些由价格杠杆失衡直接间接造成的苦果,企业、政府、与社会都记忆犹新。旧伤尚未平复。可以想象到,这些曾经是几经审批由国家批准的有实力的企业尚且如此,前车之鉴,今天的投资者,特别是实力弱小的众多分布式电站投资者又怎能不对价格杠杆的支点是否坚固和协调运转格外留心呢!
在这里,姑且不谈价格兑现的及时和诚信在建立有序市场和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方面的许多重要意义,但就当前的如何降低光伏振兴的投入成本上,也应该认识到只顾上网收购,却拖延价款的兑现,是多么的不聪明的举措。
要知道,在这方面,早兑现,以诚信践守承诺,就能早收拉动市场,促进企业沿着健康发展进行调整之效,而且只要以较少投入就收到立竿见影的示范效应。否则,以兑现的拖拉和模糊预期,造成市场的信心涣散,到了产业在困境中越陷越深的地步,那时,再来修复杠杆支点,重建价格诚信,以唤回产业和社会对光伏健康发展的支持,就无疑要困难的多,负担和代价要更为沉重!我们一定要汲取时过不久的这一市场教训。
价格杠杆作用的发挥需要作用力的凝聚一致
杠杆撬动作用的发挥,作用力的强弱和着力方向关系着成败。
伴随着光伏新政和电价补贴的逐步明朗,各地一呼百诺,重拾信心,纷纷响应,一些地方近期已经出台了一些当地的实施细则、或者带有明显突破色彩的创新举措。这当然是好事。
但是,也不难发现,一些前些年用来刺激光伏跨越式发展的地方做法,有不少又在推动光伏“健康发展”的旗号下出现。还有的地区,干脆承诺,实施新政的同时,原来的优惠政策兼顾存在,并不仔细研究分析,这些政策在实质上与新政是否吻合和背离,这些曾经的地方保护举措对当前价格杠杆作用的发挥,是凝聚合力,还是干扰力。
所以,实施新法的同时,清理地方土政策,并在制定实施细则和完善配套贯彻措施时,一定要方向明确,有的放矢,务实求真。
有这样一个地区,地处东部,前几年跟着光伏热,在几无煤炭资源和电力与阳光资源亦不充沛的条件,一哄而上,搞起了先天不足的光伏城。当前,本应吸取教训,调整结构,压缩缺少发展条件的、那些曾经逆势而上的光伏发电原材料企业的产能,在现行政策优惠下,结合本地实际,适当适度地发展经济条件许可,成本付出可以接受的光伏下游产业如分布式电站等。
但是,在新政出台后,他们在利用价格杠杆,抛出振兴光伏的新措施时,却另有一番打算。
其中,他们自以为最有市场魅力的是,对当地光伏企业实行的两项奖励。其实质内容是:
一,凡当地企业生产的光伏材料、元器件,按市场销售数额给予财政补贴,鼓励抓住光伏市场复苏,抢占市场
其二,凡当地用户完全采用当地生产原材料配套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给予财政奖励。倡导对地方发展的支持。
这两种做法,据说,都是基于当地领导对国家实施光伏电价调节新政策后,抓住机遇,抢先发展的新对策。是在扩大延伸市场调节的作用和效果。
事实是这样吗?这种振振有词的说法站得住脚吗?
认真地加以分析,十分清楚:价格杠杆作用发挥的好坏,对现阶段我国的光伏产业来说,首先决定于,光伏电价如何以一种当前可以实现的最低产出成本,和社会对发展的可以承担的合理付出,来撬动国内外光伏市场、特别是下游光伏发电应用市场的国内蕴藏着的巨大需求。
同时,以这种需求,并以这种需求唤起的市场信心和凝聚的资金资源,拉动光伏产业有效产能的创新发展以及对其落后产能的淘汰,实现产业结构的市场化合理调整和优化,达到整个产业的升级和健康发展。
在这里,核心是:价格杠杆撬动的是光伏发电的有效经济社会利用,撬动的是对有悖产业健康发展的落后产能的淘汰与产能的优化和创新。这与步步为营的地方保守、地方保护是格格不入的。
地方保护除了以叶公好龙的心态对待市场的公平竞争外,还表现出行为方式的画蛇添足。
上述地区,还有的新近抛出了一些对光伏既有“救市”意味,又有赶风潮热情的特殊措施。有的在自己辖区的科技园里承诺可给与建光伏电站者以大大高于标杆电价的专设补贴,有的还花样翻新地把振兴光伏与扶贫捆绑起来,要为农村贫困户出资、成百地建一批家庭用分布式电站。且不说这些做法,具体的可行性如何,仅就这些做法与发挥价格杠杆推动光伏健康发展有无关联作用来分析,就不能不让人们感到,这并不是风马牛不相及那样简单。
毋庸置疑,现阶段价格杠杆要作用健康,其核心就是要建立起以相应的价格补贴来促进光伏产业,以相对的平等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并在竞争中进一步实现大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发展。
显然,上述两种做法,其主观动机再好,客观上造成的就是以各种附加条件,来隐性的造成光伏电价在实际实现上的不平等。十分清楚,在建立一种机制时,可以绕过平等规则的缺口越多,那么,机制的作用就会越小,平等就会溃变为虚设。试问,从上述地方特殊规定获益的企业和家庭、以及目击他们这样获益的旁观大众,他们能从这些立做样板的实例中感受到价格杠杆的正能量建立的市场公平吗?
换句话说,一个地区,连科技园都不能承受调整了的价格补贴,参与市场竞争,那样的话,要么是里这科技园并无先进科技可言,在滥竽充数;要么是这里的市场,价格杠杆并没有发生作用,市场启动未见实绩。农村目前的贫困户,如果以几万元扶贫的话,他们自己绝不希望这笔钱用在对他们来说并不是雪中送炭的地方。对几无家用电器的贫困户来说,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既不能改变他们的收入困境,更谈不上,可以达到“以满足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光伏家用推广目的。
所以说,这种光伏扶贫,对落实扶贫和发展光伏来说都是花架子。
花架子无助于对新事物发展的推动,好大喜功的形式主义给光伏产业健康成长造成的干扰和影响,应成为不能遗忘的教训。以前事为师,我们切切不可忘记:市场经济杠杆作用要发挥得好,就要形成贯彻科学决策的合力,清醒排除有意无意形成的分散正向作用力的干扰。
价格杠杆作用的发挥承载杠杆的基础要夯实
价格杠杆以价格调节促进健康发展,其方向和着力点的实质是科学发展。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对光伏电价调节与实施的期待中,许多企业和地方已经从我国新能源发展思路和机制的走向成熟完善中,看到了光伏产业振兴的曙光与健康发展的方向与必然。
一些有识之士的建言献策、许多企业的整改调整、不少地方的引导和扶持,正在有声有色和执着实干中,为建立健全的光伏规范市场和市场机制,进行着不懈地基础性的努力,
这是当前支持价格杠杆发挥健康作用的最重要的合力。
在光伏产业的开发国内外市场上,许多部门和企业通过价格调节,更明确地认识到,科技、质量、成本的真正优势,才能最终取得价格优势和市场优势。
一些企业已经在优化光伏产品产能上加紧步伐。晶硅原料的适度规模与衍生产品的密闭环境无害化综合利用,光伏电池原配件生产设备的本土化以及产品光电转换效率的提高,通过西部开发,促进光伏产业链,东部的技术资金优势与西部的日照、能源、土地、市场开发等资源优势的结合,实现高效低成本环保的新一轮企业联合升级改造。
这些努力无疑都是对价格杠杆实现健康调节的正向呼应和实实在在的作用力。
在相关产业与光伏产业的共生与发展上,一些产业与部门,以这次价格调节为契机,增强了与新能源互补互促,携手共进的发展意识,拓宽了支持光伏市场化的思路和领域。
首先是光伏电源的应用领域对光伏电价调整后的市场预期增强了信心,当前已经出现的动向是:
不少有发展光伏条件并有相当用电需求的房地产开发、农牧养殖,以及仓储物流、医院学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场所表现出了比较强烈的投资意向,着手规划和咨询光伏电站建设的显著增加;
本身有直流电极大需求,又是耗电能源大户、在环污治理上背负沉重的交通运输、电化制剂、有色冶金产业,更显示出对利用光伏电源的新的极大热情,加强联网输入、配套利用的研发和装置投入,不少企业已经与就近建设的光伏电站和国家电网联手,加快了合作;
有的交通部门已经在考虑规划,利用物流仓储和停车场兴建光伏电站和储输电桩,将光伏发电和新能源汽车运输结合起来,共同发展。
与此同时,与支持光伏上网密切相关的电器科技产业,目前许多骨干企业也都把光伏智能上网、应用等配套电器件的生产视为热点,开始了围绕以质量、成本占领预期市场的新的研发努力。
以上良好的产业共生环境的出现无疑也是价格杠杆健康发挥作用的良好基础。
更应该看到的是,伴随着价格调节机制的逐步合理健全,国家的光伏科学发展的明确思路和新政实施,逐渐深入人心。特别是许多地方和地区,已经从前一阶段的总结教训、认真反思中,意识到健康发展和科学统筹的因果辩证关系。
目前,正在酝酿或正在出台的地方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不少都体现了这种认识的提高,已指导着新的实践。
如:在东部地区如何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如何将光伏发展纳入城市农村建设、如何在居民住房和各类房地产开发上,将光伏结合于建筑一体化,如何在有效利用现有能源结构的情况下、扶持清洁能源,以可以承载的能力和投入,统筹实现城市的惠民建设目标……
凡此种种,虽不尽完善,但都足以折射出价格杠杆健康发挥作用的政策氛围和地方实施的社会基础也是令人鼓舞的。
可以充满信心的说,振兴光伏的思路策略已定,配套措施基本拟就,进一步面临的迫切问题是如何在完善细节中认真贯彻实施。
但是,历来的实践证明,大政方针固然重要,在实施的关键环节,有时候细节会决定事业的成败。
当前的光伏振兴,就处于这样的关键阶段。在实施振兴新政的总体方案中,价格的市场调节牵一发而动全局。这个撬动市场的杠杆其作用效果如何,它的支点是否有力可靠、作用力是否方向一致、基础是否深厚坚实,这些关键环节是不能忽视重要细节的。
如前所说:比之于光伏电价的补贴政策方案尘埃落定,如何兑现,时间早晚也许是枝端末节;相较于建立价格竞争的平等机制,一些地方保护作法的鱼目混珠也许不为人细查;在各个地区和部门相继呼应出台贯彻光伏新政实施细则的强劲势头中,一些仓促勾画的方案也许尚待推敲……这些,随着时势的变化,毫无异议地已经摆上了今天议事日程。
于是,完善细节,扎实着力、善始善终,才能回答当前价格杠杆如何推动健康发展的光伏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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