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开出首张家庭光伏发电电费发票
南湖晚报2013-10-20 19:33:14
家住海宁海洲街道新庄社区的庄坤江10月15日收到了一张有些特殊的发票,金额为19.63元,这是海宁市开出的首张家庭光伏发电电费发票。作为海宁市首个实现并网的居民家庭光伏电站,庄坤江家的光伏电站不但自发自用,同时实现了余电上网,成功将电卖给了国家电网。这次电费结算也解决了居民自发自用“有电无票”的电费结算瓶颈,“余电”可以按时结算。
20天卖了40千瓦时电
庄坤江所住的是一幢四层楼的农房,顶上由数个三角形屋顶组成,记者看到与周围的农房有所不同的是,其中一个斜面已经弄平整了,是为了便于光伏组件的安装。24块光伏板朝正南方向安装,有些平铺于平面上,有些则固定于斜面上。
由庄坤江自行购置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路系统等构成了一个小型发电系统。据他介绍,目前的装机容量为6千瓦,总共投入约5.6万元,接下来计划再投资4万元,将自己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从目前的6千瓦扩大到10千瓦。
记者17日在他家电脑上的数据监控和分析系统上可以看到,由于17日为阴天,当天截至上午11点发电量为2.3千瓦时,而本月已发电量为276.1千瓦时,安装以来的总发电量为342.74千瓦时。庄坤江所收到的发票上的19.63元,则是他家从9月26日安装计量开始至10月15日期间发电上网的电费。这20天,他家的光伏系统总共发电315千瓦时,其中自用275千瓦时,其余40千瓦时电量则上网售出。
庄坤江的农房中有两层出租给服装厂使用,该房去年用电量约为2.2万千瓦时,今年预计达到2.8万千瓦时,而根据他的统计,这个“家庭电厂”年发电量约为1.1万千瓦时,因此光伏发电大部分将自用。他告诉记者,除了有几天发电受到台风影响停止,目前总体每天发电在25千瓦时到32千瓦时之间。
为何之前能有余电出售呢?“这是一个即时概念的余电,例如说服装厂中午停工了,而这个时段太阳大,所以光伏发电量比较大,就有没有用掉的余电可以实现即时上网。”庄坤江介绍。
“有电无票”瓶颈被打破
庄坤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的上网电价,加上国家、省和海宁市三级财政补贴,他的收益约为1元每千瓦时,按照光伏设备20年的使用寿命计算,通过这个“家庭电厂”,他用7年左右的时间可以收回5.6万元的投资成本,其余13年将是投资收益期。
记者从海宁市电力部门获悉,目前海宁市申请包括已经并网的居民光伏电站共有5户,其中在桐乡东园小区,居民曹国荣家中的光伏并网装置也已合闸,开始并网运行,投入约4万元,安装太阳能储电板40平方米,装机容量3.75千瓦。
尽管不少人看好居民光伏发电这一前景,但个人无法开具销售发票,曾是困扰居民光伏发电上网结算的一个重要问题。此前在部分城市曾出现国家电网在购买居民余电时,需由居民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自然人的居民则无法提供,这就意味着无法及时拿到卖电的钱。
针对这一情况,供电公司也主动与税务部门衔接,为庄坤江办理个人销售发票。这张发票的开出,也意味着他每月可以顺利结算到光伏发电上网的那部分费用。今后,申请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用户在并网后,可作为临时经营户,由国税代开发票,进行余电结算。
“居民光伏发电可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对我们电网也是一个补充,这个清洁能源在自用以后,结余部分上网,缓解了我们电网的压力,在我们用电紧张的情况下,把结余的电量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总会计师何立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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