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召开能源监管工作座谈会
发改委2013-09-25 11:30:45
9月13日下午,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能源监管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能源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下一阶段能源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主持会议。
吴新雄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将原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是对能源管理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为了更好地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重组后,国家能源局承担的职责更多,面临的任务更重,肩负的责任更大。必须提高认识,找准定位,明确思路,切实增强做好能源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能源监管工作新的格局,准确把握能源监管工作新的定位,统筹谋划能源监管工作新的思路。能源监管的核心要发挥参与、知情、监管、评价、反馈、披露、处理、建议的作用,能源监管重点要放到安全监管和能源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的监管,推进能源市场建设,加强市场准入、公平开放监管,加强成本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价格监管,强化能源行业行政执法。
吴新雄强调,根据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规定,能源监管职责包括能源规划、能源政策和项目落实情况监管、电力安全监管、能源市场及交易监管、能源成本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能源市场准入监管、参与协助能源价格监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管、能源行业行政执法等八大类监管职责。要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务求实效,全力做好能源监管工作,近期要突出做好以下七项能源监管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能源规划、计划、政策和项目建设的监管;二是突出抓好电力安全监管;三是突出抓好能源市场公平监管;四是突出抓好成本监管和协助抓好能源价格监管;五是突出抓好人民群众满意用电监管;六是突出抓好节能减排监管;七是突出抓好稽查工作。
吴新雄要求,能源监管工作要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创新机制,改变作风,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能源监管的能力。一是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全程参与、有效衔接、相互配合、形成闭环”总体思路,切实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二是创新监管工作方法,建立监管工作例会制度,更加注重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分工协作;三是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依法实施监管,完善信息报送和披露制度,完善监管报告和反馈制度,开展重点检查、稽查和行政执法,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流程;四是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要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深入实践,务实解决问题,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五是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能源监管队伍。
座谈会上,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资质管理中心作了工作汇报,各派出机构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发言。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以及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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