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石能源的日益枯竭,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前景毋庸置疑。但在当下,中国可再生能源依旧面临价格高、规模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难以落实等多重困境。
近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可再生能源就像能源系统里的新生婴儿,在其成长初期,急需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给养与扶持。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顺应市场规律,而不是盲目扩张。
处于起步阶段
按照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孟宪淦表示,由于水力发电已经规模化和商品化,因此,非水可再生能源才是我们经常谈论的“可再生能源”。
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共折合标准煤9475万吨,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36.7亿吨标准煤的2.58%。其中,发电折合标准煤4423万吨、供气折合标准煤1071万吨、供热折合标准煤3424万吨。
截至2012年底,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共计1383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总量4.977万亿千瓦时的2.78%。其中,风力发电100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36.5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337亿千瓦时、地热及海洋能发电1.5亿千瓦时。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并未达到很高的贡献率。孟宪淦称,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小、价格高,尚不具备自主商业化发展的能力,也很难与化石能源相竞争,种种瓶颈都限制了其市场的建立。
“可再生能源不能按照化石能源的发展思路,在产业发展初期,只有通过政府的参与,建立市场发展的机制,才能最终实现商品化。”孟宪淦表示,目前,整个产业还处于政策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起步阶段。
群龙无首的状态
在我国,《可再生能源法》是指导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大法,它提出了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等多种制度。但是,该法律自2006年正式开始实施后,便遭遇了许多难以操作的尴尬。
“没有《可再生能源法》的落实就谈不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技术和市场也就根本无法实现。”孟宪淦表示,管理体制的混乱是阻碍该法律落实及产业正常发展的主要因素,而这也是目前最难解决的问题。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要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实施统一管理,但现实是,管理职能却分散在多个部门,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建设部、工信部等等。
“比如价格问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说了算,并网交由电网系统管理,产业发展归为工信部,补贴却是财政部的事。”孟宪淦说,这种多部门职能交叉、多头分散的管理体制,导致谁来执行、谁来监管都不清楚,这也让可再生能源产业陷入僵局。
“现在缺乏一个权威的部门统筹协调包括产业和市场发展、布局、市场准入及政府各个部门之间对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管理协调问题。”孟宪淦说。
“上网难”问题凸显
另外,《可再生能源法》明确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提出强制上网、全额保障性收购、分类电价和全网分担的要求,但目前执行的效果也并不理想。
孟宪淦称,“上网”就是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瓶颈。“去年,"弃风"就达208亿千瓦时,这些浪费的电量占到总发电量的17%左右。”究其原因,就在于电网企业未按要求收购电量,而电力监督机构也缺乏监督力度。
“这其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平衡整个电力系统的利益。”孟宪淦说,“电网企业买电又卖电,比如他们从电厂买一度电0.3元,经过输配电后,终端销售电价0.5元,中间的差价就是他们收取的利益,但可再生能源恰好相反,电网企业往往是不赚钱的。”
在孟宪淦看来,电力体制的改革是目前最应该重视的问题。“电网企业应该成为电力输送的平台,就像高速公路一样,过车的时候统一收取过路费。电网企业由经营性公司变为服务机构,但当前还无法实现,电网也做不到全额保障性收购。”
除此之外,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也是另一个焦点议题。不过,孟宪淦表示,最近,针对光伏发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性政策,给予较高的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30日发文,明确光伏地面电站实行三类电价补贴标准,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1.9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
警惕盲目发展
自2005年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核能、风能、太阳能和潮汐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业发展之后,我国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产业就进入持续5年的爆发式增长期。
“但这种盲目无序的发展,使得建设速度脱离发展目标,直接导致产能过剩。其中,光伏制造业表现最为明显。”孟宪淦说。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11年我国光伏组件总产能最低为30GW,最高甚至达到50GW,但全球实际市场需求装机量只有约20GW,供过于求起码有一倍多。 更让孟宪淦担忧的是,国内95%的光伏产品销售依赖于国外市场,一旦受到欧盟、美国双反等影响,就会使整个光伏产业陷入非常危险的境地。
在他看来,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要由过去的无序、自由化向注重科技进步转移,要注意扩大内需,做好国内市场,但这也要在总量目标控制下进行,不能盲目发展,以免超过市场实际承受能力。
另外,孟宪淦还强调,对于可再生能源企业来讲,“没有产品先进性就没有市场”。企业要始终把技术进步放在第一位,并根据市场要求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国家更应该通过出台各种扶持政策,促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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