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内蒙古: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用比例≥8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09:43:55
分享

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应低于80%,后续根据配电网承载能力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按照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相关政策实施。

以上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能源发〔2025〕5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为落实好国家分布式光伏开发管理政策及自治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和管理,自治区能源局结合全区分布式光伏发展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6月2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6/23/390752.html

责任编辑:yishuyu01

碳索光伏网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碳索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作品,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