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细则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浙江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注册接入、能力认证、运行管理、交易管理:保供管理、退出管理、信息披露等。文件明确,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按月依据《虚拟电厂等级评定标准》将虚拟电厂评定为A+至D档,并更新虚拟电厂数字能力证书。虚拟电厂及其聚合用户在同一时间内不得以同一调节行为重复获取电力现货、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不同类型市场收益。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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