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调至0.55元/度!中节能变更能源管理协议

索比光伏网整理2025-02-20 13:41:47 0.68调至0.55元/度!中节能变更能源管理协议-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2月20日,中节能太阳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为持续扩大装机规模,规划在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内利用中节能(荆门)环科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水务公司)20,000平方米建筑屋顶及污水处理池开发中节能太阳能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胜科路1号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荆门分布式项目)。

为保障荆门分布式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方便后期运维,2024年6月1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湖北公司已与荆门水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约定电价为0.68元/度。

目前,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的《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相关要求,自2024年5月起,执行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在新电价执行一段时间后,荆门水务公司向湖北公司提供了其2024年6月和7月电费结算单,其平均结算电价为0.6484元/度,已低于《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电价0.68元/度,根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的约定“若0.68元/度的电量结算单价高于甲方向电网公司购买的单价,则需另行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补充协议》”。

为履行合同约定,公司同意湖北公司与荆门水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原协议内容:结算电价不再是0.68元/度,而以荆门水务公司与电网公司的季度内电费结算单,计算荆门水务公司的平均电价作为基准价;按基准价的85%作为双方的结算单价(例如:荆门水务公司6-7月电费结算单均价为0.6484元/度,则双方结算单价约为0.5511元/度),该折扣符合分布式市场行情,公允合理;并约定双方结算单价不得低于0.5元/度。除上述电价变更外,原《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其他约定内容不变。

荆门水务公司将向湖北公司支付电费,经调研,目前市场上现行分布式光伏项目普遍折扣在8折左右,双方协定最终按基准价的85%作为双方的结算单价(例如:荆门水务公司6-7月电费结算单均价为0.6484元/度,则双方结算单价约为0.5511元/度),约定双方结算单价不得低于0.5元/度。该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属于双方互利交易。预计将发生交易金额预计首年约116.08万元,年均约111.08万元,25年累计约2,776.95万元,25年累计预计不高于3,250万元。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以荆门水务公司与电网公司的季度内电费结算单,计算荆门水务公司的平均电价(0.6484元/度)作为基准价,最终按基准价的85%作为双方的结算单价(约0.5511元/度)。(二)双方结算单价不得低于0.5元/度。《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中原协议未作约定的及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以原协议为准。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相关推荐

图片正在生成中...

索比光伏网
20 2025/02

0.68调至0.55元/度!中节能变更能源管理协议

预计将发生交易金额预计首年约116.08万元,年均约111.08万元,25年累计约2,776.95万元,25年累计预计不高于3,250万元。

索比光伏网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