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海泰新能发布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1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选举王永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8.45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高管换届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1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王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8.45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宣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吕井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侯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纪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赵志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于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士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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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海泰新能发布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1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选举王永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