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齐聚巴库参加COP29,提出了两项能源承诺,为满足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和整合需求提供基础。第一项承诺聚焦于电网建设和储能基础设施投资,第二项则呼吁建立绿色能源区和绿色能源走廊。两项承诺强调了减少能源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紧迫挑战,也突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清洁能源需求所面临的关键问题。然而,要实现COP28提出的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长三倍和能源效率提高两倍的宏伟目标,不能仅靠承诺中所提出的行动呼吁,还需要采取更为全面的方法推动电网发展。
电网投资的重要性
国际能源署(IEA)强调,必须大幅增加能源基础设施投资,预计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容量三倍增长,需要建设或升级约2500万公里的电网基础设施。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年投资约6800亿美元。这能确保清洁电力能够从发电站有效传输到消费中心,对有效且安全地整合更多可再生能源至关重要。强大且设计良好的电网系统对于实现跨境能源交易和地区间能源流动不可或缺,因此,国内电网投资还应建设跨境基础设施作为辅助。
然而,仅依赖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并不足以实现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部署三倍增长的目标。某些国家,例如德国,即便电网基础设施发达,但仍然存在严重弃风弃光问题。若电力生产超过需求,或者电网容量不足时,就会发生弃风弃光问题。虽然基础设施建设是能源转型的必要组成部分,但必须辅之以有效的国家规划和政策,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鼓励利用需求响应和储能解决方案,并促进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
电力系统应全面发展,才能应对可再生能源整合挑战。电力系统的全面发展不仅包括物理基础设施的改善,还应包括监管改革、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市场机制(如可能)。应优先考虑提高电网灵活性、优化使用现有资产并整合储能解决方案,促进电网发展更好地对接可再生能源三倍增长和能源效率双倍提高目标。
绿色能源区及走廊:前进之路
除了关注电网扩展外,另一个提议是建立绿色能源区和走廊,以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输送的专用区域。绿色能源区域旨在促进开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项目,而走廊则有助于高效地跨区域输送能源。建立绿色能源走廊可以帮助实现缓解气候变化的国际目标。联合国亚太经社会(ESCAP)的绿色电力走廊(GPC)框架支持亚太地区的能源连接项目,确保这些项目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对接。该框架的核心原则强调政治共识、建立强有力的制度框架、支持金融安排、法规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接受度的重要性。绿色电力走廊框架为COP-29绿色能源走廊承诺的文本提供了重要参考,提高了参与国和利益相关方将开发和落实这些走廊作为实现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之战略的可能性。
能源转型全面观
必须从实现气候目标的更广泛战略框架出发,推动扩展电网基础设施和储能投资,并建立绿色能源区与走廊。必须采取整体发展方法,重点关注政府政策与规划,同时涵盖技术创新、可行的监管改革和社区参与度。国家电力系统指定度量标准和指标,跟进这些关键问题的进展,将为推动可再生能源整合提供有利环境。
例如,政府、电力公司和监管机构逐渐认识到,开发包含实时数据和先进分析的智能电网将有助于更好的需求管理和优化能源流动。此外,特别是在许多亚洲地区的垂直一体化电力系统中,促进公私合营伙伴关系和增加第三方投资选项将在动员必要的电网投资和技术专长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从而推动电力系统的脱碳进程。
这两项承诺重点关注可持续能源转型的关键要素,首要聚焦于电力部门。然而,要实现可再生能源三倍增长和能源效率双倍提高的宏伟目标,必须采取综合性和协作性方法推动电力系统发展。通过赋能国家政策进程,推动电网建设,并促进国际合作,各国可以释放可再生能源资源的最大潜力,为实现更清洁、更具韧性的能源未来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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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齐聚巴库参加COP29,提出了两项能源承诺,为满足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和整合需求提供基础。第一项承诺聚焦于电网建设和储能基础设施投资,第二项则呼吁建立绿色能源区和绿色能源走廊。两项承诺强调了减少能源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紧迫挑战,也突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清洁能源需求所面临的关键问题。然而,要实现COP28提出的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长三倍和能源效率提高两倍的宏伟目标,不能仅靠承诺中所提出的行动呼吁,还需要采取更为全面的方法推动电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