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新疆:5~8月14~16点,电价可低至2分/度!

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4-11-15 10:25:59
分享

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就《关于设置2025年年度交易相关参数及限价条款讨论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峰段报价最高可达0.525元/kWh,尖峰最高可达0.6元/kWh;

谷段报价最低可达0.05元/kWh,深段报价最低可达0.02元/kWh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平时段报价范围= 250×(1±20%)元/兆瓦时。峰时段价格申报范围=[平时段价格×(1+P 峰),525 元/兆瓦时],谷时段价格申报范围限=[50 元/兆瓦时,平时段价格×(1-P 谷)],尖峰价格申报范围限=[平时段价格×(1+P 尖峰),600 元/兆瓦时],深谷时段价格申报范围=[20 元/兆瓦时,平时段价格×(1-P深谷)]。P 为自治区分时电价政策中,峰(谷)时段价格的浮动比例。

2023年9月,新疆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对于峰谷时间段划分、浮动比例规定如下

一、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延长午间谷段时长,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

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

平时段8小时:11:00—13:00,17:00—19:00,0:00—4:00;

低谷时段8小时:4:00—8:00,13:00—17:00。

二、扩大峰谷浮动比例。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高峰、低谷电价上下浮动幅度扩大至75%。

三、设置深谷电价。5、6、7、8月份14:00—16:00由低谷时段调整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尖峰时段保持不变,1、11、12月份19:00—21:00、7月份21:00—23:00,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

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和《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文件,为做好新疆电力市场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组织结算工作,保障2025年年度交易顺利开展,现对《关于设置2025年年度交易相关参数及限价条款讨论方案》《关于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组织的补充条款》和《<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补充完善条款》等文件征集反馈意见,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请各市场主体结合实际情况反馈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11月18日17:00前反馈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务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需明确文件名称和对应条款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磊

电话:0991-2911559

公务邮箱:xjdljyfk@163.com

附件1-关于设置2025年年度交易相关参数及限价条款的讨论方案.pdf

附件2-关于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组织的补充条款.pdf

附件3-《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补充完善条款.pdf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11/15/384088.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碳索光伏网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碳索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作品,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