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市公司三安光电(600703)发布非公开增发预案,拟向10名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860万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4月25日~5月27日)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15.82元/股。由此,三安光电本次最多将募得33亿元的资金。
而在不久前的4月16日,三安光电一度出现10.93元/股的谷底价,紧接着走出主升浪,在公告前的5月27日,达到最高价21.57元/股,涨幅接近100%。
除了二级市场的增发,和政府补贴也是三安光电三年间资产腾飞的捷径。
2010年~2012年三年间,三安光电净利润分别为4.19亿、9.36亿、8.10亿,而获得的政府补贴分别达到2.53亿、8.05亿、3.28亿。合计13.86亿元的政府补贴,超过三年净利润总和的50%。
政府补贴+高价采购的结果,推高了三安光电的业绩和利润,2010年、2011年、2012年末,三安光电的每股收益分别达到0.33元、0.65元、0.56元。
政府高补贴、高采购推高业绩与利润,高利润高分红推高股价,股价高位下的非公开增发,又使得三安光电从市场获得数十亿资金进行产能扩张、多地布局,进一步获得政府补贴与采购。
这种A股市场上绝无仅有的“三安模式”,既维持着三安光电的高成长性,又使投资者获得了大量分红,政府也能通过三安光电的产能扩张实现GDP的增长。
但是,三安光电高速扩张的产能,究竟以何种方式实现销售和输出?如果抛开政府每年的高额补贴和高价采购,三安光电是否真的能够自食其力?
青海神光的应收账款困局,已折射出三安光电巨额订单背后的隐忧。
据记者调查,2010年~2012年三年间,三安光电净利润分别为4.19亿、9.36亿、8.10亿。高成长性背后,三安光电与第一大客户青海神光新能源的6.8亿元巨额订单,实际只产生了5.09亿元的营业收入,其中还存在金额巨大的应收账款。
在关联应收账款被转移给信托公司的资本运作背后,三安光电的光伏发电业务或存在巨大不可控性。
聚焦神光新能源
三安光电2012年的营业收入达到33.63亿元,较2011年的17.47亿元,增长幅度达到92.48%。
记者注意到,三安光电主营的LED业务维持着较高的增长以外,2012年在光伏业务上的营业收入也突飞猛进,实现5.09亿元的营业收入,较2011年度的2944.46万元,增幅超过1500%。
这一业务板块的营收增长,三安光电方面相应的解释为:系控股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高倍聚光太阳能产业全面投产而使产销量大幅增加所致。”
但是,三安光电2012年在光伏业务方面的营业成本,达到5.32亿元。比营业收入还多了2200万元。也就是说,光伏业务方面,三安光电实际是亏损的。
三安光电2012年的前5大客户
从三安光电的客户情况表上可以看到,神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神光),是三安2012年的第一大客户,对青海神光产生的营业收入达5.34亿元,占到三安光电年度营业收入的15.89%。
除此以外,青海神光既是三安光电的关联公司,也是三安光电光伏业务方面的最大客户。
工商信息显示,青海神光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地为青海省西宁市。
2009年7月,三安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厦门一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陈荣荣共同出资成立“神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神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三安光电拟出资5000万元,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25%。
事实上,青海神光首期只缴纳了4000万元的出资额,其中三安光电出资1000万元,占到股本比例的25%。
框架协议下的尴尬
青海神光的经营范围,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节能环保产品的经营。这家公司成立之初,四大投资方即约定的公司业务方向,包括:
1、青海省德令哈市3MWP并网示范光伏电站;
2、青海省格尔木市3MWP并网光伏电站;
3、青海省柴达木盆地1000MWP以上并网光伏电站;
4、青海省西宁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
5、其它可再生能源项目。
2010年4月,三安光电董事会通过了一项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为青海神光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3MWP并网示范光伏点站。该项目以2.6万元/KW为结算价格,总金额达7800万元。
2.6万元/KW,即26元/W。光伏系统价中,组件的价格占到的45%~60%,对应26元/W的系统价,相应组件价格约在11.7元/W~15.6元/W之间,。对此,光伏业内人士表示,“2010年左右,每W的市场价格大概在10多块钱左右,现在只有4块钱左右了。”
然而,三安光电以高结算价,试图从关联公司青海神光获得高利润的合同,并没有如愿实现。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时间节点是:201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1MWP,201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剩余2MWP。
三安光电2011年发布的2010年年报显示,上市公司为青海神光在格尔木市修建的1MWP已安装完毕,“已并网发电,运行稳定,各项摘标系数理想良好。”
但是三安光电的年报同时称“为进一步提高运转效率,获取更精确的运行指标系数及为后期研制生产积累更多的经验,尚未最终交付确认,故本报告期内未确认销售收入。”年报同时对按协议应在当年年底完成的剩余2MWP只字不提。
2011年6月,三安光电对青海神光的股权进行了一次整理,将所拥有的25%青海神光股份,作价1280万元,转让给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较最初的投入1000万元,有280万元的溢价。
同时,三安光电控股60%的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芯光伏),拟以自己所拥有的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相关知识产权与技术,作价3000万元,向青海神光参股。
由此,三安光电对青海神光直接持股25%,将变为通过子公司对青海神光间接持股15%。
但是,日芯光伏试图以技术参股青海神光的计划似乎受到了挫折,最终,2011年12月,日芯光伏,以现金3000万元缴足了出资额。2011年底,青海神光的2亿元实收资本也已全部缴齐。
与股权变换相对应的是,三安光电对青海神光的建设工程又起波澜:2011年报显示,三安光电以已将上述光伏电站委托代建的权利、义务转移至日芯光伏,其中剩下的2MWP并未交待是否建设完毕,只是称改为设备销售,价款变更为3100万元,销售价变更为15.5元/W,较最初26元/W的系统投资价有大幅下降。
而在2010年中已完成的1MWP光伏电站建设,经过2个年报的时间节点,到2011年末,青海神光仍未验收,故三安光电还是不能确认相应收入与成本。
6.8亿合同背后:借钱给下家买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1年9月8日,三安光电控股子公司日芯光伏,与青海神光签定了《高倍聚光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合同》。合同约定,2012年6月1日以前,日芯光伏将向青海神光的格尔木工地,销售50MW的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设备。合计金额为6.8亿元。
6.8亿元,对应50MW,每W的单价达到13.6元。2011年底,光伏发电的投资成本,已经降到10元/W左右,青海神光如果把这笔合同执行下来,显然将承担较大的财务压力。
而从近三年的情况来看,青海神光是一家并不怎么赚钱的公司。
在2010年已建成1MWP光伏电站并且并网发电之后,青海神光在2010年、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0。2012年,青海神光实现营业收入112.27万元,同时产生超过9亿元的负债。
在此背景下,青海神光如何实现对三安光电5.34亿元的营业收入贡献?
记者发现,三安光电2012年向青海神光提供资金,总计达到1.84亿元,加上2011年提供的2110万元。合计已达到2.05亿元。
也就是说,三安光电借钱给青海神光2.05亿,青海神光又来向三安光电买货,成为三安光电的年度第一大客户。最终,青海神光对三安光电欠下大笔的账款。
三安光电向青海神光提供资金明细
创新式做账转移风险
到2012年年底,三安光电对青海神光的应收账款总计已达到2.39亿元左右,只不过,经过一种堪称“创新式”的财务处理,上述应收账款,在三安光电2012年的年报中,只显示为3950万元。
三安光电在2012年底“创新式”做账的方法是:2012年12月份,子公司日芯光伏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签署了一个《皓月雄风单一资金信托项目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日芯光伏将对青海神光的应收账款2.38亿元转让给厦门信托,厦门信托向日芯光电支付了2亿元的转让对价。
因此,在年底的财报上,日芯光伏对青海神光原来超过2.39亿元的应收账款,有2个亿被对冲掉,只剩下最后显示出来的3950万。
剩余的款项,将由厦门信托向青岛神光收取后,退还给日芯光伏,作为代价,厦门信托会从日芯光伏手中获得一笔“转让安排费”。
类似的应收账款转让,在实业经营与信托产品的交易中其实很常见,但在上市公司与信托公司的业务往来里,极为罕见。
如此处理应收账款,很大的可能是青海神光方面无力向三安光电支付账款,或者三安光电方面无力向青海神光收取账款。
尽管通过厦门信托的接盘处理,暂时在财务报表上填掉了这笔账款的大部分,但这种处理方式,已显示出三安光电对青海神光关联交易的风险性,以致于要支付一定代价,向信托转移风险。
综合青海神光的情况来看,2010年的光伏电站代建合同,青海神光已对三安光电方面百般拖延确认验收;2010年~2012年,青海神光三年总营业收入才112.27万元,如何向三安光电兑付高达2.39亿元的账款,本身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以上向信托公司转移应收账款运作,并不能使得风险完全消失,只是暂时的转移或推后,仅仅能达到做亮财务报表的目的。
三安光电的账务“创新”,不只是以信托为工具。
三安光电2012年年报显示,12月4日,三安光电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签署了一个《国内综合保理合同》:依据该合同,安徽三安将应收福建安信合同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合计2.1亿元出售给厦门国际银行思明支行,厦门国际银行思明支行已于2012年12月向安徽三安支付了1.89亿元,剩余款项将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后90天内付款。
和对厦门信托的转让交易不同,三安光电对厦门国际银行的交易是出售,因此,这笔2.1亿元应收账款的风险,已全部被转移到厦门国际银行身上,同时,在2012年底,三安光电又对冲掉了应收账款1.89亿元。
相对于青海神光光伏业务产出的巨大不可控性,福建安信合同能源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LED业务,风险相对较小。
将应收账款转移到金融机构的模式,实际上是三安光电财务上的一种变动。以此为基础,三安光电的订单规模永远可以存在上不封顶的想像空间。
2012年年报显示,三安光电的应收账款总计为7.85亿,加上12月份被两家金融机构突击对冲掉的3.89亿元。三安光电在经营上产生的应收账款,实际已达到11.74亿元,除此以外,尚有6.59亿元的应收票据和7657万元的其它应收款。仅从表面上看,没有收回的款项,合计已超过19亿,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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