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无锡海达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光能”)于近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无锡海达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海达光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海达光能成立于2003年,实际控制人为朱全海、陆斌武、朱丽娜、朱光达,其合计控制公司88.84%股权。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玻璃、光伏建筑一体化用玻璃(BIPV)及其它特种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9-2021年,海达光能实现营业收入2.60亿元、6.03亿元、9.0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997万元、9520万元、8146万元。
本次IPO,海达光能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277.78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3,137.18万元(含本数),用于无锡光伏组件封装材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泗阳光伏组件封装材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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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无锡海达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光能”)于近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无锡海达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