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深入践行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打造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广的原则,在风能资源优、电网接入好、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村地区,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以点带面推进试点工作。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单位直接纳入试点;各市可结合省派第一书记选派情况、“万村共富”计划实施情况、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创新突破项目试点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1),再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每个试点县(市、区)申报不超过5个村,优先选取省派第一书记帮扶村和纳入“万村共富”计划的村,每个村装机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具体视电网接入等条件调整。
二、申报流程
(—)县级编制申报方案。县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逐村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申报方案,明确装机规模、建设地点、投资主体及相关证明材料、风机点位选址坐标和设备选型、建设时序、电网接入方案、合作开发模式、生态环保、收益分配机制等,经县级政府研究同意,提交市级研究论证。
(二)市级组织研究论证。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县级“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申报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征求同级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电网企业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确保建设条件成熟、收益分配制度合理。1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能源局,包括申报汇总表、村级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申报方案。
(三)省级评审公布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有关方面,组织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全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各市按照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指导各县(市、区)细化方案,有序做好推动实施。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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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